1068年是一个闰年,是);辽咸雍四年;北宋熙宁元年;西夏乾道二年;越南龙彰天嗣三年,天贶宝象元年;日本治历四年。它的第一天在星期日开始。
中文名
1068年
性质
闰年
含义
农历戊申年(猴年)
类型
它的第一天在星期日开始
农历
戊申年(猴年

1068年通鉴记载

神宗体无显道法古立宪帝德王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熙宁元年(辽咸雍四年)

春,正月,甲戌朔,日有食之。诏改元。

复命武臣同提点刑狱。

丙子,辽主如鸳鸯泺。

丁丑,以旱减天下囚罪一等,杖以下释之。

辛巳,辽改易州兵马使为安抚使。

丁亥,命宰臣极言阙失。

辽主猎于炭山。

庚寅,御殿,复膳。

辛卯,辽遣使赈西京饥民。

壬辰,帝幸寺观祈雨。

参知政事赵概数以老求去,丙申,罢知徐州。概秉心和平,与人无怨恶,在官如不能言,然阴以利物者为多,时议比之刘宽、娄师德。

以三司使唐介参知政事。故事,执政坐待漏舍,宰相省阅所进文书,同列不得闻。介谓曾公亮曰:“身在政府而事不预知,上或有所问,何辞以对?”乃与同视,后遂以为常。

丁酉,诏修《英宗实录》。

壬寅,诏太学增置外舍生百员。初,太学置内舍生二百员,官为给食。至是待次盖百馀人,谏官以为言,故有是诏。

二月,甲辰朔,辽命元帅府募军。

辛亥,令诸路每季以雨雪闻。

乙卯,以孔宗愿子若蒙为新泰县主簿,袭封衍圣公。

初,言者交论种谔擅兴生事,诏系长安狱。谔乃悉焚当路所与简牍,置对,无一语罣人,惟自引伏。丙辰,贬谔秩四等,安置随州。

司马光进读《资治通鉴》,至苏秦约六国从事,帝曰:“苏秦、张仪掉三寸舌,乃能如是乎?”光对曰:“纵横之术,无益于治。臣所以存其事于书者,欲见当时风俗,专以辩说相高,人君悉国而听之,此所谓利口覆邦者也。”帝曰:“闻卿进读,终日忘倦。”

帝谓文彦博等曰:“天下敝事至多,不可不革。”彦博对曰:“譬如琴瑟不调,必解而更张之。”韩绛曰:“为政立事,当有大小先后之序。”帝曰:“大抵威克厥爱,乃能有济。”

丁卯,辽主巡行北方。

三月,癸酉朔,帝谓文彦博等曰:“当今理财最为急务,养兵备边,府库不可不丰,大臣宜共留意节用。”又曰:“汉文身衣弋绨,非徒然也,盖亦有为为之耳,数十年间,终有成效。以此言之,事不可不勉也。”

庚辰,夏遣薛宗道等来告哀。帝问杀杨定事,宗道言:“杀人者先已执送之矣。”乃赐诏慰之,并谕令上大首领数人姓名,当爵禄之,俟李崇贵至,即行册礼。及崇贵至,云:“定奉使谅祚,尝拜称臣,且许以归沿边熟户,谅祚遗之宝剑、宝鉴及金银物。”初,定之归,上其剑、鉴而匿其金银,言谅祚可刺,帝喜,遂擢知保安。既而夏人失绥州,以为定卖己,故杀之。至是事露,帝薄崇贵等罪而削定官,没其田宅万计。

夏亦遣使告哀于辽,辽遣人吊祭。

甲申,辽赈应州饥民。

先是辽禁南京种稻,民病之。乙酉,命除军行之地,并许民种稻。

丙戌,诏恤刑。

戊子,作太皇太后庆寿宫,皇太后宝慈宫。

庚寅,辽赈朔州饥民。

乙未,诏河北转运司预计置赈济饥民。

丁酉,潭州雨毛。

夏,四月,壬寅朔,新判汝州富弼入见,以足疾,许肩舆至殿门。帝特为御内东门小殿见之,令其子绍庭掖以进,且命毋拜。坐语从容至日昃,问以治道。弼知帝锐于有为,对曰“人君好恶,不可令人窥测,可窥测则奸人得以傅会其意。陛下当如天之鉴人,善恶皆所自取,然后诛赏随之,则功罪无不得其实矣。”又问边事,弼曰:“陛下临御未久,当先布德泽。愿二十年口不言兵,亦不宜重赏边功,干戈一起,所系祸福不细。”帝默然良久。又问为治所先,弼曰:“阜安宇内为先。”帝称善,欲以集禧观使留之。弼力辞,赴郡。

乙巳,诏翰林学士王安石越次入对。安石素与韩绛、韩维及吕公着相友善,帝在籓邸,维为记室,每讲说见称,辄曰:“此维友王安石之说也。”及为太子庶子,又荐以自代,帝由是想见其人,甫即位,命知江宁府;数月,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至是始造朝入对,帝问为治所先,对曰:“择术为先。”帝曰:“唐太宗何如?”曰:“陛下当法尧、舜,何以太宗为哉!尧、舜之道,至简而不烦,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难,但末世学者不能通知,以为高不可及耳。”帝曰:“卿可谓责难于君矣。”

又问安石:“祖宗守天下,能百年无大变,粗致太平,以何道也?”安石退而奏书,其略曰:“太祖躬上智独见之明,而周知人物之情伪,指挥付托,必尽其材,变置施设,必当其务,故能驾驭将帅,训齐士卒,外以扞夷狄,内以平中国。于是除苛政,止虐刑,废强横之籓镇,诛贪残之官吏,躬以简俭为天下先,其于出政发令之间,一以安利元元为事。太宗承之以聪武,真宗守之以谦仁,以至仁宗、英宗,无有逸德。此所以享国百年而天下无事也。然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而无亲友群臣之义,人君朝夕与处,不过宦官、女子,出而视事,又不过有司之细故,未尝如古大有为之君,与学士大夫讨论先王之法以措之天下也。一切因任自然之理势,而精神之运有所不加,名实之间有所不察。君子非不见贵,然小人亦得厕其间;正论非不见容,然邪说亦有时而用。以诗赋记诵求天下之士,而无学校养成之法;以科名资格叙朝廷之位,而无官司课试之方。监司无检察之人,守将非选择之吏;转徙之亟,既难于考绩;而游谈之众,因得以乱真;交私养望者,多得显官;独立营职者,或见排沮。故上下偷惰,取容而已,虽有能者在职,亦无以异于庸人。农民坏于差役,而未尝特见救恤,又不为之设官以修其水土之利;兵士杂于疲老,而未尝申敕训练,又不为之择将而久其疆埸之权。宿卫则聚卒伍无赖之人,而未有以变五代姑息羁縻之俗;宗室则无教训选举之实,而未有以合先王亲疏隆杀之宜。其于理财,大抵无法,故虽俭约而民不富,虽勤忧而国不强。赖非夷狄昌炽之时,又无尧、汤水旱之变,故天下无事过于百年,虽曰人事,亦天助也。伏惟陛下知天助之不可常,知人事之不可急,则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

明日,帝谓安石曰:“昨阅卿奏书,所条众失,卿必已一一经画,试为朕详言施设之方。”安石曰:“遽数之不可尽,愿陛下以讲学为事,讲学既明,则施设之方不言而自喻矣。”

辛亥,同天节,群臣及辽使初上寿于紫宸殿。

礼官议,欲用唐故事,以五月朔请御大庆殿受朝,因上尊号。翰林学士吕公着言:“五月会朝,始于唐德宗,取术数厌胜之说,宪宗以不经罢之。况尊号非古典,不系人主重轻。”陛下方追复三代,何必于阴长之日为非礼之会,受无益之名!”从之。

戊午,回鹘贡于辽。

庚申,吕公着、王安石等言:“故事,侍讲者皆赐坐;自乾兴以来,讲者始立,而侍者皆坐听。臣等窃谓侍者可使立,而讲者当赐坐。”礼官韩维、刁约、胡宗愈言:“宜如天禧旧制,以彰陛下稽古重道之意。”刘分攵曰:“侍臣讲论于前,不可安坐。避席言语,乃古今常礼。君使之坐,所以示人主尊德乐道也;若不命而请则异矣。”龚鼎臣、苏颂、周孟阳、王汾、韩忠彦皆同分攵议,曰:“乾兴以来,侍臣立讲,历仁宗、英宗两朝,行之且五十年,岂可轻议变更!”帝问曾公亮,公亮曰:“臣侍仁宗书筵亦立。”后安石因讲赐留,帝面谕曰:“卿当讲日可坐。”安石不敢坐,遂已。

集贤院学士、判南京留司御史台刘敞卒。敞学问渊博,寝食坐卧,未尝不以《六经》自随。尝得先秦彝鼎数十,铭识奇奥,皆按而读之,因以考知三代制度,尤珍惜之,每曰:“我死,子孙以此蒸尝我。”朝廷每有礼乐之事,必就其家以取决焉。欧阳修每于书有疑,折简来问,敞对使答之,笔不停手,修辄叹服。庆历以前,学者守注疏之说,至敞为《七经小传》,始民诸儒异。后王安石修《经义》,盖本于敞,而新奇抑又甚矣。

癸亥,以孙觉为右正言、同知谏院。帝与觉言,欲革积弊,觉曰:“弊固不可以不革,革而当,其悔乃亡。”帝称其知理。

五月,癸酉,帝谓文彦博等曰:“丁渭、王钦若、陈彭年何如人?”彦博等各以所闻对,因言:“当时修建宫殿,皆谓等开之,耗祖宗积储过半,至今府库不复充实。”帝曰:“王旦为宰相,不得无过。”韩绛曰:“旦尝谏,真宗不从;求去位,又弗许。”帝曰:“事有不便,当极论列,岂可以求去塞责??”

国子监言补试国子监生以九百人为额,从之。

甲戌,募饥民补厢军。

庚辰,诏两制及国子监举诸王宫教授。

丙戌,辽主驻特古里。

戊戌,废庆成军。

六月,癸卯,录唐魏征、狄仁杰后;从韩琦请也。

丁未,占城来贡。

辛亥,诏:“诸路监司访寻州县,兴复水利,如能设法劝诱修筑塘堰、圩堤,功利有实,当议旌宠。”

壬子,辽西北路雨谷三十里。

乙卯,赐知唐州高赋敕书奖谕。赋在唐五年,比罢,增户万一千有奇,辟田三万馀顷,岁益税二万二千有奇,作陂堰四十有四。

是月,河溢恩州乌栏堤,又决冀州枣强埽,北注瀛州之域。

秋,七月,壬申,辽署乌库德?寽勒部都统军司。

癸酉,诏:“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者,从谋杀减二等论。”初,登州奏,有妇阿云,母服中聘于韦,恶韦丑陋,谋杀韦,伤而不死。及按问,欲举自首。审刑院、大理寺论死,用违律为婚奏裁,敕贷其死。知登州许遵奏,引律因犯杀伤而自首得免、所因之罪仍从故杀伤法,以谋为所因,当用按问欲举条减二等;刑部定如审刑、大理。时遵方召判大理,御史台劾遵,而遵不伏,请下两制议,乃令翰林学士司马光、王安石同议。安石以谋与杀为二事,光言:“谋杀,犹故杀也,皆一事,不可分。若谋为所由,与杀为二,则故与杀亦可为二邪?”二人议不同,遂各为奏,光议是刑部,安石议是遵。诏从安石议。

乙亥,名秦州新筑大甘谷口砦曰甘谷城。初,秦州生户为谅祚劫而西徙,有空地百里,名筚篥,知州马仲甫请城而耕之,即大甘谷口砦也。至是特赐名。

丙子,辽主猎于黑岭。

丁丑,诏:“诸路帅臣、监司及两制、知杂御史已上,各举武勇谋略三班使臣二人。”

赐布衣王安国进士及第。安国,安石弟也,举茂材异等。有司考其所献《序言》为第一,以母丧不试,庐墓三年。韩绛荐其材行,召试,赐及第,除西京国子教授。

己卯,群臣表上尊号曰奉元宪道文武仁孝,诏不许。及第三表,司马光入直,因言:“尊号之礼,非先王令典,起于唐武后、中宗之世,遂为故事。先帝不受尊号,天下莫不称颂。末年,有建言者谓国家与契丹往来书信,彼有尊号而我独无,以为深耻,于是群臣复以非时上尊号。昔汉文帝时,匈奴自称‘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不闻文帝复为大名以加之也。愿陛下追用先帝本意,不受此号。”帝大悦,手诏答光曰:“非卿,朕不闻此言。”遂终不许。

以观文殿学士、尚书左丞、知越州陈升之知枢密院事。故事,枢密使与知院事不并置,时文彦博、吕公着既为使,帝以升之三辅政,欲稍异其礼,故特命之。

辛巳,孙觉责授太子中允,仍知谏院。先是陈升之登对,帝面许擢置中枢。而觉相继登对,帝因与言。“升之宜居宥密;邵亢不才,向欲使守长安,而宰相以为无过。”时升之已有成命,而觉不知,退即上言:“宜使亢知永兴,升之为枢密使。”帝以觉为希旨收恩,故责之。觉又言滕甫贪污颇僻,斥其七罪,帝不信,以觉疏示甫,甫谢曰:“陛下无所疑,臣无所愧,足矣。”

壬午,以恩、冀州河决,赐水死家缗钱及下户粟。

甲申,京师地震。乙酉,又震,大雨。是夜,月食,有司言《明天历》不效,当改;诏司天更造新历。

知开封府吕公着上疏曰:“自昔人君遇灾者,或恐惧以致福,或简诬以致祸。上以至诚待下,则下思尽诚以应之,上下尽诚而变异不消者,未之有也。唯君人者去偏听独任之弊,而不主先入之语,则不为邪说所乱。颜渊问为邦,孔子以远佞人为戒。盖佞人唯恐不合于君,则其势易亲;正人唯恐不合其义,则其势易疏。惟先格王正厥事,未有事正而世不治者也。”

辛卯,以河朔地大震,命沿边安抚司及雄州刺史候辽人动息以闻。赐压死者缗钱。

京师地又震。

壬辰,遣御史中丞滕甫、知制诰吴充安抚河北。时河北地大震,涌沙出水,破城池庐舍,吏民皆幄寝茇舍。甫至,独卧屋下,曰:“民恃吾以生,屋摧民死,吾当以身同之。”民始归安其室。乃命葬死者,食饥者,除田税,察惰吏,修堤防,缮甲兵,督盗贼,北道遂安。

韩琦自永兴复请相州以归。会河北地数震,知梓州何郯因上书言阴盛臣强以讥切琦,又乞召还王陶,以迎合上意,帝薄之。后陶入为三司使,迁翰林学士,中丞吕公着复论“陶赋性倾邪,当韩琦秉政,谄事无所不至;及为中丞,及诬琦以不臣之迹,陷琦以灭族之祸。反覆如此,岂可信任!”乃出陶知蔡州。

癸巳,疏深州溢水。

甲午,减河北囚罪一等。

丁酉,降空名诰敕七十道付河北安抚司,募民入粟。

戊戌,知谏院钱公辅言:“祠部遇岁饥河决,鬻度牒以佐一时之急。乞自今,宫禁遇圣节,恩赐度牒,并裁损或减半为紫衣,稍去剃度之冗。”从之。

是月,河溢瀛州乐寿埽。

辽南京霖雨,地震。

八月,壬寅,京师地又震。

同知谏院孙觉既降官,累章求出,不许。觉以为去岁有罚金御史,今兹有贬秩谏官,未闻罚金贬秩而犹可居位者也,乃出觉通判越州。

诏京东、西路存恤河北流民。

甲辰,京师地又震。

辛亥,迩英讲读已,召司马光,问以河北灾变,光对曰:“饥馑之岁,金帛无所用,惟食不可一日无耳,宜多漕江、淮之谷以济之。”帝因论治道,言州县长吏多不得人,政府不能精择。光曰:“人不易知,天下三百馀州,责其精择诚难,但能择十八路监司,使之择所部知州而进退之,知州择所部知县而进退之,得人多矣。”又问:“谏官难得人,谁可者?”对曰:“凡择言官,当以三事为先:第一不爱富贵,次则重惜名节,次则晓知治体。具此三者,诚亦难得。盐铁副使吕诲、侍御史吴景,此两人似堪其选也。”

癸丑,曾公亮等言:“河朔灾伤,国用不足,乞今岁亲郊,两府不赐金帛。”送学士院取旨。司马光言:“救灾节用,宜自贵近始,可听两府辞赐。”王安石曰:“昔常衮辞堂馔,时议以为衮自知不能,当辞位,不当辞禄。且国用不足,非当今之急务也。”光曰:“衮辞禄,犹贤于持禄固位者。国用不足真急务,安石言非是。”安石曰:“所以不足者,由未得善理财之人耳。”光曰:“善理财之人,不过头会箕敛以尽民财。民穷为盗,非国之福。”安石曰:“不然,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光曰:“天地所生财货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则在官,譬如雨泽,夏涝则秋旱。不加赋而国用足,不过设法以阴夺民利,其害甚于加赋。此乃桑弘羊欺汉武帝之言,史迁书之,以见其不明耳。”争论不已。帝曰:“朕意与光同,今且以不允答之。”会安石当制,遂引常衮事责两府,两府亦不复辞。

乙卯,降空名诰救付河东及鄜延路安抚司,募民入粟实边。

帝谓创业垂统实自太祖,甲子,诏中书门下:“考太祖之籍,以属近而行尊者一人,裂土地而王之,使常从献于郊庙,世世勿绝。”

乙丑,复行《崇天历》。

以盐铁副使吕诲为天章阁待制,复知谏院;用司马光言也。

诏:“自今试馆职,并用策论,罢诗赋。”

九月,同知太常礼院刘分攵言:“礼,诸侯不得祖天子,当自奉其国之祖。太祖传天下于太宗,继体之君,皆太祖子孙,不当别为置后。若崇德昭、德芳之后,世世勿降爵,宗庙祭祀,使之在位,则所以褒扬艺祖者至矣。”从之。辛未,泾州观察使舒国公从式进封安定郡王。从式,德芳之孙也。

初,韩琦自永兴入觐,言于帝曰:“推崇太祖之后,令择一人封王,常从献于郊庙,不知何故及此?自古主鬯从献,皆太子事;今忽择一人令郊庙从献,岂不疑骇天下视听乎!”帝悟,遂罢从献之旨。

丁亥,减后妃、臣僚荐奏推恩。

戊子,莫州地震,有声如雷。

丁酉,诏三司裁定宗室月料,嫁娶、生日、郊礼给赐。

己亥,辽主驻藉丝淀。

先是王安石讲《礼记》,数难记者之非是,帝以为然,冬,十月,壬寅,诏讲筵权罢讲《礼记》。是日,帝留安石坐,曰:“且欲得卿议论。”因言:“唐太宗必得魏征,刘备必得诸葛亮,然后可以有为。”安石曰:“陛下诚能为尧、舜,则必有皋、夔、稷、契;诚能为高宗,则必有傅说。彼二子者,何足道哉!以天下之大,常患无人可以助治者,以陛下择术未明,推诚未至,虽有皋、夔、稷、契、傅说之贤,亦将为小人所蔽,卷怀而去耳。”帝曰:“何世无上人,虽尧、舜之时不能无四凶。”安石曰:“惟能辨四凶而诛之,此其所以为尧、舜也。若使四凶得肆其谗慝,则皋、夔、稷、契,亦安肯苟食其禄以终身乎!”

丙午,帝问讲读官富民之术,司马光言:“富民之本在得人。县令最为亲民,欲知县令能否,莫若知州,欲知知州能否,莫若转运使。陛下但能择转运使,俾转运使案知州,知州案县令,何忧民不富也!”

辛亥,辽曲赦南京徙罪以下囚。以永清、武清、安次、固安、新城、归义、容城诸县并遭水灾,复一岁租。

乙卯,出奉宸库珠,付河北买马。

戊辰,禁销金服饰。

辽遣使册李秉常为夏国王。

十一月,癸酉,太白昼见。

丙戌,朝飨太庙,遂斋于郊宫。丁亥,祀天地于圜丘。

先是河溢恩、冀、深、瀛之境,帝忧之,以问近臣司马光等。都水监丞李立之,请于四州创生堤三百六十七里以御河,而河北都转运司言当用夫八万三千馀人,役一月成,今方灾伤,愿徐之。都水监丞宋昌言,谓今二股河门变移,请迎河港进约,签入河身,以纾四州水患,遂与屯田都监内侍程昉献议,开二股以导东流。于是都水监奏:“近岁冀州而下,河道梗溢,致上下埽岸屡危。今枣强抹岸冲夺故道,虽创新堤,终非久计。愿相六塔旧口,并二股河导使东流,徐塞北流。”而提举河渠王亚等谓:“黄、御河一带北行,经边界,直入水海,其流深阔,天所以限契丹。议者欲再开二股,渐闭北流,是未尝睹黄河在界河内东流之利也。”至是诏光及入内副都知张茂则乘传相度四州生堤,回日兼视六塔、二股利害。甲午,光入辞,因请河阳、晋、绛之任,帝曰:“汲黯在朝,淮南寝谋,卿未可去也。”

乙未,京师及莫州地震。

十二月,壬寅,诏:“自今内批指挥事,俟次日覆奏行下。”

癸卯,瀛州地大震。

庚戌,赐夏国主嗣子秉常诏:“候誓表到日,即遣使封册,并以绥州给还,所有岁赐,自封册后,并依旧例。”

辛亥,录唐段秀实后。

夏遣使贡于辽。

庚申,以判汝州富弼为集禧观使,诏乘驿赴阙。

辛酉,邵亢罢。亢在枢密逾年,无大补益,帝颇厌之。至是引疾求去,遂出知越州。

是岁,前建昌军司理参军德安王韶,诣阙上《平戎策》三篇,其略曰:“国家欲平西贼,莫若先以威令制服河湟;欲服河湟,莫若先以恩信招抚沿边诸族。盖招抚沿边诸族,所以威服角氏也;威服角氏,所以胁制河西也。陛下诚能择通材明敏之士、周知其情者,令往来出入于其间,推忠信以抚之,使其倾心向慕,欢然有归附之意,但能得大族首领五七人,则其馀小种,皆可驱迫而用之。诸种既失,角氏敢不归”角氏归,即河西李氏在吾股掌中矣。急之可以荡覆其巢穴,缓之可以胁制其心腹,是所以见形于彼而收功在此矣。今玛尔戬诸族,数款塞而愿为中国用者久矣,此其意欲假中国爵命以威其部内耳。而边臣以栋戬故,莫能为国家通恩意以抚之,弃近援而结远交,贪虚降而忘实附,使栋戬得市利而邀功于我,非制胜之利也。玛尔戬诸族皆角氏子孙,各自屯结,其文法所及,远者不过四五百里,近者二三百里,正可以并合而兼抚之。臣愚以为宜遣人往河州与玛尔戬计议,令入居武胜军或渭源城,与汉界相近,辅以汉法。因选官一员有文武材略者,令与玛尔戬同居,渐以恩信招抚沿边诸羌,有不从者,令玛尔戬挟汉家法令以威之。其瞎征、欺巴温之徒,既有分地,亦宜稍以爵命柔服其心,使习用汉法,渐同汉俗,在我实有肘腋之助,且使夏人不得与诸羌结连,此制贼之上策也。”初,韶试制科不中,客游陕西,访采边事甚悉,故为是书以奏。帝异其言,召问方略,以韶管句秦凤经略司机宜文字。

夏改元乾道。

1068年历史大事

1068年梁氏听政

乾道元年(1068)正月秉常继位时,年仅八岁。其母恭肃章宪皇太后梁氏听政,总揽朝廷内外一切大权。紧接着梁氏又迅速提拔自己的弟弟梁乙埋,并将朝中大权全部拱手送给了梁乙埋。梁乙埋担任国相后,立即提拔他的子弟亲戚占据西夏政权的各个要害部门,于是梁氏一家逐渐势焰熏天,控制了西夏政权。

1068年塔里干之乱

咸雍五年(1068)正月,阻卜部 (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境)首领之一塔里干起兵反抗辽朝的残暴统治,消息传到辽朝京城后,辽道宗急忙任命晋王耶律仁先为西北路招讨使,同时将鹰纽印和佩剑交给耶律仁先,耶律仁先可以凭大印和宝剑先斩后奏。其后辽兴宗又任命知殿前都点检萧汗鲁为行军都监,率领辽朝大军深入阻l、部落腹地,讨伐塔里干。辽军迅速推进,俘虏了许多塔里干的人马,耶律仁先在行军过程中,严格烽火斥候制度,遇有敌情,则可以迅速得到情报。但由于辽兴宗过于轻敌,以为短期内即可克敌制胜,部队只带足五个月的粮草,但五个月之后,仍未完全平息塔里干之叛,辽朝军队粮草奇缺,大多叛逃回国,行军都监萧污鲁因调运粮草不济而被罢免。耶律仁先采用安抚与军事进攻相辅相成的手段,占领阻卜部的军事要冲,辽军迅速击败了阻卜塔里干部落的叛军,但塔里干仍不死心,纠集其残余势力前来进攻辽军,耶律仁先派兵予以迎头痛击,再一次击败塔里干叛军。后来,塔里干联合阻卜部的把里斯和秃没二酋长,准备与辽军决一雌雄,把里斯等人率本部人马到前线增援塔里干,但他们了解到塔里干屡战屡败,辽军攻势越来越猛的情况后,慑于辽军的强大势力,把里斯和秃没二酋长不战而降。经过九个月的浴血苦战,辽军取得了平叛的胜利。辽军将投降辽朝的阻卜部酋长全部押解到京师。

1068年阿云之狱

熙宁元年(1068)正月,登州(今山东蓬莱)妇女阿云母亲去逝后,守丧时间尚未结束,便嫁给当地农民韦阿大。但阿云嫌韦阿大其貌不扬、丑陋不堪,准备趁夜用刀杀死韦阿大,韦阿大受伤十余处,被砍去一截手指,但韦阿大并未丧生,阿云作案后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案件上报审刑院和大理寺后,审刑院和大理寺认为应该按照违反法令结婚的敕令判决这一案件,免除阿云的死刑。而登州知州许遵则认为应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条文来审理此案,双方争执不下,于是将这一案件移交刑部,刑部也同意大理寺和审刑院的意见。但许遵认为用敕令条文加以判决很不合理,于是上书宋神宗,宋神宗下令翰林学士和知制诰出面审理此案,翰林学士王安石和知制诰司马光开始对案情进行分析,王安石认为许遵的判决是合理的,而司马光则认为审刑院和刑部的判决是正确的,其后御史中丞滕甫、侍御史钱颉等人上书支持司马光的意见。王安石执政后,为阿云之狱专门修改了法律条文。熙宁二年(1069)八月,吕公著上书支持王安石的意见。于是审刑院、大理寺官员齐恢、王师元、蔡冠卿等人上书反驳吕公著。御史中丞吕诲等御史台官员,文彦博等人也上书认为谋杀案不应该考虑坦白自首因素。其后,知杂御史刘述、集贤校理丁讽、审刑院详议官王师元等人都因不懂法而执法被弹劾,司马光上书朝廷,竭力为这些官员辩解,才使他们免罢。

1068年韩琦筑甘谷城

韩琦派遣李立之到开封府 (今河南开封)请求修筑甘谷城(今甘肃通渭南)。枢密院官僚认为甘谷城地处秦州(今甘肃天水)熟户(归顺于宋朝的少数民族)领地之上,假如朝廷在此修筑城,今后还得有相应的配套军事工程,使甘谷城与渭州(今甘肃平凉)连接起来,同时,宋朝还必须添屯大量兵马,政府很难供给粮饷等等。因而朝廷没有采纳韩琦的建议。李立之回到陕西后,韩琦再一次上书朝廷,坚持要求修筑甘谷城。他认为目前西夏所占有的地区与古代匈奴所占据的领土相差无几,宋朝从前放弃了灵州(今宁夏青铜峡东),便失去了砍断西夏“臂膀”的有利条件。如果在甘谷城修筑城堡,可以连通鸡川(今甘肃通渭东南)、古渭等城,形成一个防御西夏的强大体系,并可以阻止西夏吞并古渭寨一带蕃部的企图,可以防止蓍部部落如木征、瞎药、青唐等联合起来反抗宋朝。因而修筑甘谷城是一举三得的事情。熙宁元年(1068)二月宋神宗采纳了韩琦的建议。韩命令秦凤路副都总管杨文广(宋初名将杨业之孙)前往修筑甘谷城。韩琦还建议朝廷在秦凤路擦珠谷一带修一大城堡,修成之后,宋神宗赐名为通渭(甘肃陇西县东),这样就将古渭寨与甘谷城连接起来了。

1068年王安石与司马光论理财

王安石与司马光在如何理财问题上发生了根本分歧。王安石认为宋代“积贫”的主要原因不在于财政支出过多,而在于生产甚少,他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这篇万言书里详细阐述了自己的论点。他认为理财的最好办法就是广开财源,即"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从而扭转政府财政亏空的局面。而司马光在嘉祐七年(1062)的《论理财疏》中也提出了自己的理财方针,他认为自然界所能生产的物质财富一般都保持在一定的数量上,只会因为水旱等自然灾害而增产或减产。而政府财政支出过多,冗兵、冗官、冗费等是造成国家财政紧张的直接原因。因而司马光的理财方针是节流,即节省一切不必要的财政开支。这样就能解决国家财政危机问题。熙宁元年(1068)九月,王安石与司马光同时被任命为翰林学士时,司马光、王硅,王安石三人将《郊赉札子》递呈给宋神宗,其中谈到郊祀之礼时赏赐过滥,耗去了政府大量财产。于是关于理财问题,王安石、司马光二人又发生了一场争论。司马光说:目前国家财政紧张,自然灾害频仍,政府应节省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冗费),而节省冗费应该从皇帝身边的亲贵、权臣开始。王安石回答说:本朝版图辽阔,皇帝在郊祀之礼时赏赐大臣点儿东西算不了什么,节约这一笔开支也未必能使国家财政富裕起来,况且理财并非当务之急。司马光又说:本朝从宋真宗未年以来财政发生危机,国用不足,近年以来,财政亏空局面越来越严重,节省冗费难道不是当务之急吗?王安石反驳说:国家财政支出不足,主要原因在于没有一个善于理财的大臣。司马光针锋相对道:善于理财的大臣不过是千方百计地搜刮老百姓的钱财,这样全国人民只会越来越穷,从而被迫流离失所,然后起而为盗贼,这对国家难道是有利的吗?王安石回答说:这种人并不是善于理财之人,善于理财者应该不增加老百姓负担而使国家财政日益富裕。司马光说:这是汉代桑弘羊欺骗汉武帝的说法,纯属欺人之谈,况且天

地所产的财富有一定的数额,这些财富不是储藏在民间,便是储藏在国家的仓库之中,果真如桑弘羊所说,那么汉武帝末年盗贼公行的现象又当作何解释呢?难道不是老百姓穷困不堪而起而为盗吗?这次争论后不久,王安石升任参知政事,设置制置三司条例司机构,开始了变法运动。变法派所实施的一切措施都遭到了以司马光为首的一些官僚的反对,司马光还接二连三地写信给王安石,大谈孔孟之道,攻击王安石大谈理财之事,违背了孔孟之道。王安石对司马光的诘难进行了有力的反驳,这就是有名的《答司马谏议书》。上述即是王安石与司马光在理财问题上的重大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