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年指公元1102年,按各国的历史朝代来分还可分为壬午年(马年);辽乾统二年;北宋崇宁元年;西夏贞观二年;大理开明六年;越南龙符二年;日本康和四年。
中文名
1102年
农历
壬午年
生肖年
马年
又名
北宋崇宁元年

1102年大事记

伊诺尼马斯大教堂修建。据传在这个远古大教堂上竟有着神秘的太空人浮雕。在浮雕上雕刻着神话中的动物和圣徒,令人惊奇的是其上还有一个特殊的图案格外吸引人,这是一个太空人的图案。这个图案是很清晰的身着宇航服的宇航员,该图案让人们产生了许多遐想:有可能在一千多年前太空人能够穿越时空隧道。

北宋米芾著了《研山铭》。《研山铭》于2002年12月7日在观复博物馆被国家文物局委托单位以2999万人民币以定向单人形式拍下。

北宋置市舶司设立。北宋朝廷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对海外贸易十分重视。1102年8月26日(宋崇宁元年七月十一月)北宋政府在广州、泉州、明州、杭州、密州等地设置市舶司官署,管理对外贸易,征收税金,收购朝廷专买品和管理外商等。

《晋县教育志》(上下)(1102年--1990年)开始被撰写。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年),起用蔡京为相,开始了宋徽宗统治史上灰暗的25年。

山西晋祠圣母殿代道教宫观。创建于北宋天圣年间(公元1023年一1032年),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重修,是中国宋代建筑的代表作。

七佛洞石窟,原名兴隆寺佛洞。位于韩城老城西南10公里的卫东乡牛家坡村西沟内。1981年列为韩城市重点文物保持单位。依古庙制,朝阳走向,偏东。共有四窟。从东南向西北:第一窟,建于宋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窟内有泥塑、浮雕神像和四块刻石。神像大部分残缺,或断头、或缺腿。两壁七十二尊小佛,程度不等地也有残缺。第二窟建于唐贞观八年(公元634年)。明弘治十三年(1500年)曾重修。现存刻石两块。第三、四窟内仅有墨书字迹“明宣和四年”、“清乾隆十五年”。

会同县秦为黔中郡地,至公元1102年建县,县治会同(今林城镇),民风淳朴,历史悠久。诸葛亮、李白、石达开等历代文贤武杰留下了许多珍贵的人文遗迹。

1102年出生

公元1102年历史年表 公元1102年历史大事 公元1102年大事记 胡铨

胡铨(1102年—1180年)号称脖子最硬的人。

宋代巾帼英雄梁红玉,生于宋徽宗崇宁元年,也就是1102年,卒于1153年。

1102年逝世

“宝王”昆·贡却迦波圆寂。

玛尔巴译师的南柱弟子俄·曲古多吉逝世。

章楶(1027—1102年),字质夫,浦城人。宋治平二年(1065年)进士。历知陈留县、庆州、渭州。4著名禅师真净克文逝世。

1102年历史记载

宋置苏杭造作局

宋徽宗即位不久,即留意声色犬马、器物玩好。崇宁元年(1102)三月,徽宗命宦官童贯在苏州、杭州设置造作局,大量收集动物牙、角、犀与植物竹、木藤及金银玉物等各种稀有贵重原料,命各色工匠制成各种精致细巧的工艺晶,进献宫中。每天动用工匠达数千人,所用原料费用,强行向百姓征收,极大地加重了东南人民的负担。

盈哥阿骨打为辽平定萧海里叛乱

辽乾统二年(1102)十月,辽将萧海里叛变辽朝,抢劫乾州(今辽宁北镇)西南武库器甲。辽天祚帝命北面林牙郝家奴前去平乱。萧海里逃至女真阿典部,之后,萧海里派他的族人斡达刺与女真首领盈哥联系,表示愿意帮助盈哥攻打辽朝,盈哥扣押了斡达刺。这时刚巧天祚帝命盈哥募兵讨伐萧海里。盈哥募得兵士千余人,其部下阿骨打十分高兴,说有这样精壮的士兵,一定能打败萧海里。在混同江畔,盈哥、阿骨打率领的军队与萧海里军相遇,而辽朝派来追赶萧海里的一支几千人的军队也到达。辽军久攻萧海里军不胜。见此情景,盈哥请辽将退兵,由女真军队独自进攻。阿骨打策马挥军突入萧海里阵中,萧海里中流矢落马,阿骨打乘势执杀萧海里,大败其军。次年正月初一,天祚帝巡幸至混同江,女真向天祚帝献上了萧海里的首级。通过平定萧海里一仗,阿骨打摸到了辽军的底细,知道其战斗力不强,不难战取。

宋韩忠彦因“变易神宗法度”罢相。曾布因“力援元祐之奸党,阴挤绍圣之忠贤”罢相,贬谪。以蔡京为右相。京开列文彦博、吕公著、司马光、吕大防等执政官及苏轼、秦观等百余人姓名,称奸党,刻石。禁元祐学术。在杭州、明州(今宁波)置市舶司。铸当五钱。瓦舍(城市中游艺场)于崇宁时始盛大,起于何时不明。“说话”已成专门职业。杂剧亦盛大行,由四人或五人演出。

陈师道卒

建中靖国元年(1101)十二月二十九日,陈师道(1053——1102)病逝。师道字履道,一字无己,号后山居士,徐州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少学文于曾巩,有名于时,无意仕进。曾巩荐其修史,未用。元祐二年(1087),以苏轼等荐,为毫州司户参军,充徐州教授,迁太学博士,后多次被罢黜。元符三年(1100)召为秘书省正字。为人刚直,与赵挺之同为郭概婿,然一向鄙薄赵的为人。建中靖国元年冬,朝廷举行郊祀之礼,天气寒冷,师道无御寒之衣,其妻向赵挺之家借得一套棉衣,师道坚辞不穿,受风寒得病以卒,终年五十一岁。师道诗宗杜甫,倾心学黄庭坚诗,诗风受黄庭坚影响很大,多苦吟之作,是江西诗派的代表性作家。吕本中《江西诗社宗派图》将其列为江西诗派二十五人中第一名。著有《后山集》、《后山谈丛》等。

宋命兴学贡士

崇宁元年(1102)八月,宋徽宗根据蔡京的请求,下令兴学贡士。具体内容为:州县二级均设立学校,州设教授二名,县置小学。县学生经过选考,升入州学。州学生每三年举行一次考试,补充入太学。考上等者补入太学上舍,中等者补入太学下等上舍,下等者补入太学内舍,其余到外舍。另根据蔡京的建议,在京城南门外建外学。上舍生、内舍生在太学,外舍生则在外学。当时,上舍生二百人,内舍生六百人,外舍生三千人。

宋籍元符末上书人等第

蔡京为相后,为了进一步打击元祐旧臣以及臣僚中同情元祐之人,唆使宋徽宗于崇宁元年(1102)九月诏中书对元符三年(1100)时大臣所上的章疏进行清理登记,对上书人分为正上、中、下,邪上尤甚、上、中、下七等。划分的标准是上书人对熙宁、元丰新法及元祐旧臣的态度。其中反对或不满新法、同情元祐旧臣的均被列为邪等。当时划为正上的有钟世美等六人,正中有耿毅等十三人,正下有许奉世等二十二人;邪上尤甚有范柔中等三十九人,邪上有梁宽等四十一人,邪中有赵越等一百五十人,邪下有王革等三百一十二人。其中被列为邪等的五百四十二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

宋立元祐党人碑

崇宁元年(1102)九月,在籍元符末上书人等第后数天,宋徽宗又要中书省进呈元祐中反对新法及在元符中有过激言行的大臣姓名。于是蔡京以文臣执政官文彦博、吕公著、司马光、范纯仁、韩维、苏辙、范纯礼、陆佃等二十二人,待制以上官苏轼、范祖禹、晁补之、黄庭坚、程颐等四十八人,余官秦观等三十八人,内臣张士良等八人,武臣王献可等四人,共计一百二十人,分别定其罪状,称作奸党,并由徽崇亲自书写姓名,刻于石上,竖于端礼门,称之”元祐党人碑”。

蔡京贬逐元符末台谏大臣

蔡京为相后,为了报复元符末向太后听政期间台谏大臣弹劾自己的怨恨,进一步打击迫害元祐旧臣及其同情者,自崇宁元年(1102)底至二年初,将元符末任台谏官的大臣一律贬逐到边远州郡。如元符末以刚直敢谏著称的谏官邹浩,于崇宁元年先被贬为衡州别驾,永州(今湖南祁阳)安置;继又被诬以为元符皇后撰谢表多狂妄指斥之言,诏送史官;崇宁二年正月又被除名勒停,昭州(今广西平乐)居住。当时,同被贬窜的有任伯雨、陈瑙、张舜民等十四人。甚至连原来是蔡京的幕僚、在蔡京为相后不愿投靠附和他的黄庭坚亦被除名编管。

1102年通鉴记载

徽宗体神合道骏烈逊功圣文仁德宪慈显孝皇帝崇宁元年(辽乾统二年)

春,正月,丁丑,河东、大原等郡地震;诏死者家赐钱有差。

辽主如鸭子河。

二月,丙戌朔,以圣瑞皇太妃疾,虑囚。

辛卯,辽主如春州。

甲午,皇太子亶改名烜。

以蔡确配享哲宗庙庭。

丙申,雄州防御推官、知邓州录事参军朱肱奏言:“陛下即位以来,两次日蚀,在正阳之月;河东十一郡地震,至今未止,人民震死,动以千数。自古灾异,未有如此。臣不避死亡,妄举辅弼之失,以究灾异之应,言词激切,死有馀罪。然惓惓孤忠,不敢隐默者,食陛下之禄,念国家之重,而不敢顾其私也。”并以其所上宰相曾布书随进。

书曰:“今监察御史刘焘,相公门人也。相公为山陵使,辟焘掌笺表,又荐入馆,相公于焘厚矣。如焘者,置之词掖,不忝也;以焘为御史,则不可也。相公有过举,焘肯言乎?言之则忘恩,不言则欺君,盖非所以处焘也。今右正言范致虚兄上舍生致君,相公之侄婿也。致虚乃致君之亲弟,如致虚者,置之馆阁,不忝也;以致虚为谏官,不可也。相公有过举,致虚争之则忤亲,不争则失职,亦非所以处致虚也。相公旁招俊乂,陶冶天下,肱之所论,止及焘与致虚者,特以台谏人主耳目之官,非若百职可以略而不论也。相公以门人、亲戚为谏官、御史,此日月所以剥蚀,天地所以震动也。”又曰:“章惇之过恶,不可殚数,其最大者四五。相公在枢府,坐视默然,亦不得为无过。再贬元佑臣僚,范纯仁能言之,相公未尝救也;废元佑皇后,龚夬能言之,相公未尝救也;置谏官于死地,黄履能言之,相公未尝救也;册元符皇后,邹浩能言之,相公未尝救也。此四五事,惇之过恶最大,而相公无半词之助,肱窃疑之。伏唯相公遇灾而惧,然后可以弭天变,来直言。肱之区区所望于相公者,如此而已。”诏付三省。肱,乌程人,礼部侍郎服之从弟也。

戊戌,诏:“士有怀抱道德、久沈下僚及学行兼备、可厉风俗者,待制以上各举所知二人。”

奉议郎赵谂谋反,伏诛。

辛丑,以知定州蔡京为端明殿学士、知大名府,蔡卞改知扬州。

先是大名阙帅,曾布白帝,前两府唯有刘奉世,帝默然。韩忠彦与布交恶,阴欲结京,乃言熙宁故事,尝除学士,不必前两府,因请用京,故有是命。

圣瑞皇太妃朱氏薨,追尊为皇太后,上谥曰钦成。

追封孔鲤为泗水侯,孔亻及为沂水侯。

三月,丁巳,奉安哲宗神御于景灵西宫宝庆殿;戊午,诣宫行礼。

辛酉,以兵部侍郎邹浩为宝文阁待制、知江陵府,以浩乞补外也。寻改知杭州。

甲戌,以知大名府蔡京为翰林学士承旨,兼修国史。

是月,辽地大寒,冰复合。

夏,四月,丙戌,诏权吏部侍郎张商英落权字。

辽主命北院枢密使耶律阿苏、同知北院枢密萧德勒岱治伊逊之党,有司泄泄,莫以为意,久之始具狱。辛亥,命诛伊逊党,徙其子孙于边,发伊逊、张孝杰、萧德哩特、萧锡沙之墓,剖棺戮尸,以其家属分赐被杀之家。

时阿苏纳贿,多出奸党之罪,德勒岱不能制,亦附会之。萧达和克亲害太子,亦得以贿免。御史中丞耶律实埒上书曰:“臣前为奸臣所陷,斥窜边郡,幸蒙召用,不敢隐默。恩赏明则贤者劝,刑罚当则奸人消,二者既举,天下不劳而治。伏见耶律伊逊,身出寒微,位居枢要,窃权肆恶,不胜名状,蔽先帝之明,诬陷顺圣,构害忠谠,败国罔上,自古所无。赖庙社之休,陛下获纂成业,积年之冤,一旦洗雪,正陛下英断克成孝道之秋,如萧德哩特,实伊逊之党,耶律哈噜亦不为早辨,赖陛下之明,遂正其罪。臣见陛下多疑,故有司顾望,不切推问。伊逊在先帝朝,权宠无比,先帝若以顺考为实,则伊逊为功臣,陛下岂得立邪!先帝黜逐嬖后,诏陛下在左右,是亦悔前非也。今灵骨未获,而求之不切。传曰:‘圣人之德,无加于孝。’昔唐德宗因乱失母,思慕悲伤,孝道益着。周公诛飞廉、恶来,天下大悦。今逆党未除,大冤不报,上无以慰顺考之灵,下无以释天下之愤,怨气上结,水旱为沴。愿陛下下明诏,求顺考之瘗所,尽收奸党,以正邦宪,快四方忠义之心,昭国家赏罚之用,然后致治之道,可得而举矣。谨别录顺圣升遐及伊逊等事,昧死以闻。”书奉,不报。

五月,丁巳,荧惑入斗。

庚申,尚书右仆射韩忠彦罢。忠彦为相,召还流人,进用忠谠之士,于是张庭坚、陈瓘、邹浩、龚夬、江公望、常安民、任伯雨、陈次升、陈君锡、张舜民等皆居台谏,翕然称为得人,然与曾布不协。至是左司谏吴材、右正言王能甫希布意,论忠彦变神考之法度,逐神考之人材,遂以观文殿大学士出知大名府。

乙丑,臣僚上言:“神考在位凡十有九年,所作法度,皆本先王。元佑党人秉政,紊乱殆尽,朋奸罔上,更倡迭和者,皆神考之罪人也。绍圣追复,虽已窜逐,陛下即位,仁德涵养,使之自新,一旦牵复,不以其渐,内外相应,浸以滋蔓,为害弥甚。今奸党姓名具在,文案甚明,有议法者,有行法者,有为之倡者,有从而和者,罪有轻重,情有浅深,使有司条析区别行遣,使各当其罪,数日可毕。伏望早赐施行。”

诏:“知河南府安焘、知润州王觌、知越州丰稷、知颍昌府陈次升,并夺职;知应天府吕仲甫,落职;故资政殿大学士李清臣,夺职,追所赠官并例外所得恩例。”

吏部侍郎张商英改刑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寻又兼侍读。

庚午,臣僚上言:“先朝贬斥司马光等,异议害政,播告中外,天下共知。方陛下即位之初,未及专揽万机,当国之臣,不能公平心意,检会事状,详具进呈,以次牵复,今日再招人言,遂至烦紊。伏望陛下明谕执政大臣,使公共参议,详酌事体,原轻重之情,定大小之罪,上禀圣裁,特赐行遣。如显有欺君负国之实迹,自宜放弃,不足收恤。其间亦有干连牵挂,偏执愚见,情非奸诬者,乞依近年普博之恩,使有自新之路,则天下之气平,而纷纷之论息矣。”

乙亥,诏:“故追复太子太保司马光、吕公着,太师文彦博,光禄大夫吕大防,太中大夫刘挚,右中散大夫梁焘,朝奉郎王岩叟、苏轼,各从裁减,追复一官,其元追复官告并缴纳。王存、郑雍、傅尧俞、赵瞻、赵禼、孙升、孔文仲、朱光庭、秦观、张茂则、范纯仁、韩维、苏辙、范纯粹、吴安诗、范纯礼、陈次升、韩川、张耒、吕希哲、刘唐老、欧阳棐、孔平仲、毕仲游、徐常、黄庭坚、晁补之、韩跂、王巩、刘当时、常安民、王隐、张保、汪衍、余爽、汤戫、郑侠、常立、程颐、张巽等四十人,行遣轻重有差。唯孙固为神考潜邸人,已复职名及赠官,免追夺。任伯雨、陈佑、张庭坚、商倚等,并送吏部,令在外指射差遣。陈瓘、龚夬并予祠。”其司马光等责词,皆曾布所草定也。又诏:“应元佑并元符今来责降人韩忠彦曾任宰臣,安焘系前执政,王觌、丰稷见任侍从外,苏辙、范纯礼、刘奉世等五十七人,令并三省籍记,不得与在京差遣。”

后苑欲增葺殿宇,内侍有请以金箔为饰者,计用五十六万七千,帝曰:“用金为箔,以饰土木,一坏不可复收,甚无谓也。”诏黜之。

丙子,诏:“应元佑以来及元符末未尝以朋比附会得罪者,除已施行外,自今以往,一切释而不问,在言责者亦勿复辄言。”

己卯,尚书左丞陆佃罢。佃执政,与曾布比,而持论多近恕,每欲参用元佑人才,尤恶奔竞,尝曰:“天下多事,须不次用人。苟安宁时,人才无大相远,当以资历序进,少缓之,则士知自重矣。”又曰:“今天下之势,如人大病向愈,当以药饵辅养之,须其平安。苟为轻事改作,是使之骑射也。”朝议欲更惩元佑馀党,佃言不宜穷治。或言佃名在党籍,不欲穷治,正恐自及耳,遂出知定州。

庚辰,以许将为门下侍郎,温益为中书侍郎,翰林学士承旨蔡京为尚书左丞,吏部尚书赵挺之为尚书右丞。

京素与屯田员外郎孙鼛善,鼛尝曰:“蔡子,贵人也,然才不胜德,恐诒天下忧。”及是,京谓鼛曰:“我若用于天子,愿助我。”鼛曰:“公诚能谨守祖宗之法,以正论辅人主,示节俭以先百吏,而绝口不言兵,天下幸甚。”京默然。

挺之为中丞,与曾布比,建议绍述,排击元佑诸贤,由是进居政府。

六月,己丑,祔钦成皇后神主于太庙。

辛卯,左司谏王能甫言:“曾诚家富于财,目为青钱学士,乞罢其史官。”左正言吴材言:“史官王防,在元丰勒停,又以诉理得罪,兼无出身,当罢。”是日,曾布独对,言:“吴材缘引吕惠卿、蹇序辰等,议论不胜;王能甫乃吴安持婿,近日以安持追削职名;皆挟私怨,故以此攻曾诚、王防,欲中伤臣耳。”帝曰:“彼责在蔡京,不干卿事。”布曰:“臣亦知此二人乃京所荐,但以臣门下士为言路所攻,则谓臣必摇动。小人用意如此,臣实不安。方元佑之人布满朝廷,臣一身与众人为敌,是时助臣者唯此三数人。今元佑之党方去,而言者乃欲斥逐此等,是为元佑人报怨耳。”帝矍然。布因言:“张商英亦章惇门下士,王沩之乃其婿,议论之际,多与惇为比,故商英力称引范致虚及吴材,乃其志趋同耳。若有所陈,愿陛下加察。”

壬辰,减西京、河阳、郑州囚罪一等,民缘山陵役者蠲其赋。

辽主以雨罢猎,驻散水原。

癸卯,诏:“六曹尚书有事奏陈,许独员上殿。”

丁未,辽南院大王慎嘉努致仕。

己酉,太白昼见。

壬子,改渝州为恭州。

癸丑,诏仿《唐六典》修神宗所定官制。

封伯夷为清惠侯,叔齐为仁惠侯。

闰月,甲寅朔,更名哲宗神御殿曰重光。

己未,以提举洞霄宫吕惠卿为观文殿学士、知杭州,寻改扬州。

庚申,辽策试贤良。礼部郎中刘辉对策,多中时病,擢史馆修撰。辉善属文,疏简有远略,时称得人。未见,卒。

辛酉,殿中侍御史钱遹言:“尚书右仆射曾布,力援元佑之奸党,分列要涂;阴挤绍圣之忠贤,远投散地。挈提姻娅,骤致美官;汲引儇浮,盗窃名器。爱婿交通乎近习,诸子邀结乎搢绅,造请辐凑其门,苞苴日盈私室,呼吸立成祸福,喜怒遽变炎凉。钩致齐人之窾言,欲破绍圣之信史;曲徇法家之谬说,轻改垂世之典刑。为臣不忠,莫大于此。况日食、地震、星变、旱灾,岂盛时常度之或愆,乃柄臣不公之所召。欲乞早正典刑,慰中外之望。”于是布连上章乞罪。

壬戌,诏布为观文殿大学士、知润州。

布于元符末,欲以元佑兼绍圣而行,故力排蔡京,逐出之。至崇宁初,知帝意有所向,又欲力排韩忠彦而专其政。无何,京已为右丞,大与布异。会布拟陈佑甫为户部侍郎,京于榻前奏曰:“爵禄者,陛下之爵禄,奈何使宰相私其亲!”曾布婿陈迪,佑甫之子也。布忿然争辨,久之,声色稍厉,温益叱之曰:“曾布,上前安得失礼!”帝不悦而罢。御史遂攻之,言:“布与韩忠彦、李清臣交通为私,使其子婿吴则礼、外甥婿高茂华往来计议,共成元佑之党。暨登相位,复与清臣析交离党,日夜争胜,遂揽天下之权,皆归于已,而怨望之心逞矣。故不及半月,首罢市易,中外之人,望风希指,变法之论,相因而至。于是范纯粹乞差衙前,以害神考之免役;李夷行乞复诗赋,以害神考之经术。又力引王古为户部尚书,王觌为御史中丞,二人者,元佑之党也,而用以掌开阖敛散之权,定是非可否之论,岂非败坏神考之法度乎!”于是更诏布落职,提举明道宫,太平州居住。

以刑部侍郎张商英为翰林学士。

甲子,诏:“诸路州县官有治绩最着者,命两司、帅臣各举一人。”

丙寅,宝文阁待制、知杭州邹浩,改知越州。

辛未,诏曰:“朕仰唯哲宗皇帝元符之末,是生越王,奸人造非,谓非后出。比阅诸僚旧疏,适见椒房诉章,载加考详,咸有显证。其时两宫亲临抚视,嫔御执事在旁,缘何外人得入宫禁杀母取子,实为不根。为人之弟,继体承祧,岂使沽名之贼臣,重害友恭之大义。诋诬欺罔,罪莫大焉!邹浩可重行黜责,以戒为臣之不忠者。仍检会邹浩元奏札子,并元符皇后诉章,宣示中外。”

初,浩以谏立后被谪,章留中不下。元符末,还朝,入见,帝首及谏立后事,奖叹再三,问:“谏草安在?”对曰:“焚之矣。”退,告陈瓘,瓘曰:“祸其在此乎!异时奸人妄出一缄,则不可辨矣。”及蔡京用事,忌浩,欲挤之,果使其党伪为浩奏,言刘后杀卓氏而夺其子,且多狂妄指斥语,复伪为元符皇后上皇太后表,流布中外。帝见之,大怒,遂下诏治浩之罪,贬衡州别驾,永州安置。京又使其党为元符皇后撰谢表以上,诏并送史官。

浩初除谏职,入白其母张曰:“有言责者不可默,恐或以是诒亲忧。”母曰:“儿能报国,我顾何忧!”及浩两被窜责,母不易初意,人称其贤。

壬申,辽降惠妃萧氏为庶人,幽于宜州,诸弟没入兴圣宫。

辽方治耶律伊逊之党,其首恶既以贿免,而蔓引转及无辜。御史知杂事左企弓为辨析其冤,警巡使马人望,奉命推究,处以平心,所活甚众。

戊寅,知江宁府邓佑甫,乞以府学所建王安石祠堂着祀典,从之。

壬午,追贬李清臣为武安军节度副使。

癸未,诏:“监司、帅臣,于本路小使臣以上及亲民官内,有智谋勇略可备将帅者,各举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