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一起来看看明朝的历史,说到明朝小编相信很多人都是知道的,明朝是一个很厉害的朝代,当时的明朝之所以这么的厉害,是因为当时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说到朱元璋肯定有很多的人也都认识了,朱元璋是一位疑心非常重的皇帝,那么,我们今天就一起来看看明朝的中央官制是什么样的?这一体制究竟有哪些特殊之处?当时的朱元璋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明朝的中央官制是什么样的?这一体制究竟有哪些特殊之处?

明初,朱元璋沿袭元制,中央设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分掌行政、军政和监察,在地方设立行中书省。但后来为加强中央集权,朱元璋开始改革国家体制。在中央,朱元璋以谋反罪诛杀宰相胡惟庸,废除了延续多年的丞相制,同时废除中书省,由六部分理朝政,直接对皇帝负责,皇帝同时担负起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双重职责。在地方,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司,承宣布政司、都指挥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三使司并立,分管一省的行政、军事、刑政,三司相互制衡,避免了大权专掌于某一机构手中。

明朝的中央官制是什么样的?这一体制究竟有哪些特殊之处?

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和裁撤,明朝国家体制的再生形态终于形成,朱元璋想要达到的绝对制衡局面也由此确立。但是这种体制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如军国大权全部掌于皇帝一人之手,但皇帝精力有限,力不从心。地方上三司并立的体制导致行政效率低下,社会矛盾尖锐。针对极端制政治体制存在的弊端,明太祖之后的皇帝进行了有限的调整。针对皇帝无法处理全部政务的情况,明成祖时期设立内阁协助皇帝处理机务,中央出现了一个新的权力中心。而对内阁的监管而涉及到了内廷的宦官,以司礼监为首的内廷宦官衙门代表皇帝对内阁干涉,明代一朝宦官干政最甚与其国家体制密不可分。在地方上,皇帝开始外派长官,向各地派遣巡抚都御史,使之成为凌驾于三司之上的地方最高军政长官。巡抚监察御史成为中央施加于地方的新的控制力量。这是明朝政治体制的总观,而本人对军事制度比较感兴趣,再具体谈谈明代的军事体制。

明朝的中央官制是什么样的?这一体制究竟有哪些特殊之处?

明朝军队实行卫所制,朱元璋在打下江南的半壁江山后,开始整顿军队编制。鉴于当时将领名号混乱,名不副实的情况,他将旧名号全部废除,订立新的秩序。军官地位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他所拥有军队的多寡,以卫、所作为军队的基本编制,以指挥、千户、百户作为各级军官的官号,这样一整顿,军队整齐划一,将领名实相副。明代的军队体制大致成行,在外的卫所都分统于各省的都指挥使司和行都指挥使司,并与在京卫所一道,统一于中央大都督府,形成了大都督府—都司、行都司—卫—千户所—百户所—总旗—小旗这样一个以卫所为单位的军事编制体系。在战争年代,卫所的主要功能是军事作战,但在天下统一之后,卫所的功能逐渐向驻防、屯种以及预备兵编制转化。运送漕粮的漕军、守护边境的戍兵以及维护地方治安的总兵,均从卫所中抽调并以营为建制。明初为适应打仗的需要,实行的是单一卫所制,而之后为了适应统治的需要,军队的实际编制是卫所制和营兵制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