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4月,因为附近一项建设工程批准上马,安徽合肥的包氏家族墓群需要迁葬。

这个包氏家族的先祖,就是合肥历史上最有名的大臣,妇孺皆知的包拯“包青天”。

一个规格狭小、摆设简陋的墓葬之中,一片残破的墓碑被挖了出来,墓碑上的字清晰可辨:《宋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孝肃包公墓铭》。

农夫报案:牛舌头被偷了!包拯:把牛宰了,小偷就会来自首,牛舌被割包拯找凶手

这块千年石碑为我们解答了第一个传说中的问题:包拯果然是清正廉洁、身无余财的大清官。

那么它是否能为我们证实第二个不知在多少史书、戏剧、演义中描绘的那样,包拯是个断案如神、明察秋毫的大“青天”呢?

答案是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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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管回去

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年),这一年,38岁的包拯在为去世的父母守丧期满整整半年之后,终于从悲伤中走了出来,了无牵挂地重新踏上了仕途。

朝廷将这个大孝子安排在了一个离家乡不远的地方:扬州天长县知县,也就是今天的安徽滁州天长县。

此时的包拯不过是一个普通官员,远没有后来震动天下的名声。

刚刚走马上任不久,包县令的衙门就发生了一桩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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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农夫来到大堂,说自己丢了一样东西,但这件东西听起来,却让人哭笑不得:不是什么黄金白银,也不是什么家传宝贝,而一条舌头。

不过这确实是一条十分值钱的舌头,因为它属于农夫家里的耕牛。

在农业社会,耕牛的地位和价值一直居高不下。自先秦开始,历朝历代都对耕牛制定了严格的法律保护,严禁不报告官府就私自宰杀耕牛。

北宋当然不能例外,法律明文规定:“凡无事杀牛者皆判刑”,别说别人家的牛不能故杀、误杀、盗杀,就算是自己家养的牛,随便杀了也要判一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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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对于伤口感染基本束手无策,失去舌头的耕牛,吃不能吃,动不能动,实际上也只有死路一条。

为了尽量减少损失,农夫才不得不急急忙忙先来官府报备,请求准许自己杀牛吃肉。

但另一个问题是,这件用心如此险恶的事情,究竟是谁做的呢?

当时并没有什么DNA之类的先进破案技术,对方只要偷偷把割走的牛舌一煮,不仅能够改善伙食,而且从此销赃灭迹,再也不可能找到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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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他包拯可以问遍十里八村,找出最有嫌疑的案犯,但无法做到人赃俱获,也就无计可施。

这个人到底是谁?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什么?

包拯在公堂上来回踱步,苦思冥想。

堂下的农夫只能不知所措地等待判决——至少只要能够批准杀牛,至于能不能抓到罪犯,恐怕他也没抱有这个不切实际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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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管回去,把牛杀了。”最终,农夫等到了包拯的回答。

不过包拯马上又补充交代了一句:“一定要把肉卖掉。”

这当然正中农夫下怀,不管怎么说,能多弥补一分损失也好。

农夫虽然回去了,但包拯的工作还没完。

在古代,由于牛皮可以制作盔甲、牛筋可以制作弓弦、牛角可以制作弓身,按照规定,农夫前脚杀了牛,包拯后脚就要派人去农夫家中缴收牛皮牛筋牛角这些军备物资。

谁知包拯竟然像忘了这事一样,迟迟没有派出一名衙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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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投罗网

果然不过多久,天长县的集市上,就出现了兜售牛肉的农夫。

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只能吃到快要病死老死的牛肉,肉质当然不能和这头遭到飞来横祸的壮牛相比。

农夫的摊位前人来人往,着实有不少人对如此新鲜优质的牛肉称赞不已。

包拯还是没有派人去农夫家中收缴被剥下的牛皮牛角。

谁知还没等那边农夫的牛肉卖完,包拯的府衙之中又来了一个报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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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报的案却不是和自己有关,他是来举报的。举报的内容就是:卖牛肉的农夫并未报备,而是私自杀牛。

也许有人奇怪,不管农夫是不是私自杀了自己的牛,又关他一个外人什么事呢?

这是因为,为了彻底贯彻无事不准杀牛的法律,古代还对此有补充规定:举报私自杀牛的人,可以受到奖励。

在宋朝,举报一头被私自宰杀的耕牛,可以获得50贯铜钱的重赏,最多则可以获得100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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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贯相当于我们今天的5000元人民币,足够一个依靠种地为生的农夫置办家当做点小生意了。

报案人喜滋滋地跪在地上等着奖赏。他胸有成竹:官府没有派人前往收缴牛皮,这牛一定是私自宰杀的。

谁知他没有等来赏钱,倒是等来堂上的包拯一句犀利的问话:“你为什么盗割人家的牛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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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道理很简单:如果来人和农夫素不相识,见到他公开售卖牛肉,自然而然就认为这是官府批准出售的合法买卖。

可来人一口咬定农夫乃是私自杀牛,可见他不仅对农夫家中十分熟悉,还料定了农夫正当壮年的耕牛必死无疑。

这样的人,除了那个盗割牛舌的小贼,又岂会有第二个人呢?

果然,盗贼这才惊觉自己踏入了包拯的连环陷阱,顿时脸色惨白,汗如雨下,吓得跪趴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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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经过审讯,罪犯将作案动机和经过一五一十全都交待了:

原来此人和农夫有仇,所以不惜冒着风险也要偷偷割去他耕牛的舌头,要让他遭受重大损失,等到他见到农夫在集市上兜售牛肉,便知道阴谋已经得逞。

但更让他喜出望外的是,官府竟然迟迟没有派人前往农夫家中,这下自己不但有机会把农夫进一步往监狱里推,还可以顺手发一笔横财,自然是不能错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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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他这一切心理活动,早就在当初农夫前来报案的时候,被包拯揣摩得一清二楚,正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盗割牛舌导致农夫不得不宰杀耕牛,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其次也要流放千里,盗贼经过一路颠簸,也多半是凶多吉少。

盗割牛舌案,不过是包拯小试牛刀的第一桩案件,此后他精于案理、铁面无私的美名便渐渐传播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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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金案

开封是北宋的都城,嘉祐元年(1056年)十二月,包拯“权知开封府”,那句耳熟能详的“开封有个包青天”就是从这里开始。

在担任首都市长期间,包拯又一次善用心理解决了一桩疑难案件,也就是被刻在他墓碑上的另一桩“匿金案”。

有两个狐朋狗友相聚,其中一个特别喜欢喝酒,不醉不休,另一个就不怎么喜欢喝酒,更别说喝到醉的程度。

偏偏爱喝酒的那个袖中带了不少贵重的黄金,一旦喝醉发起酒疯,什么时候丢了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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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提议,请不爱喝酒的朋友替自己保管一下金子,两人就可以各自尽兴了。

接下来的情节,在今天也不少见:当金子的主人从醉酒之中醒来向朋友索要黄金,得到的答案让他肺都要气炸了:“我从来没有拿过什么金子。”

失主不信,摸遍了对方全身上下也找不到金子,只好闹上公堂请包拯解决。

没了物证,自然对方可以矢口否认,无论包拯如何诘问、失主的证词如何合理,藏金子的那个人就是咬定了主意不松口,一直说自己就是没有见过金子。

这下案件似乎陷入了僵局,找到金子的下落,就成为还两人谁清谁白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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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又在公堂上踱起步子来,踱着踱着,也许是他感到过于头痛,竟然绕过了公堂,来到后院,把两个讼主就这么晾在了堂上。

藏金子的人暗自得意,就等包拯回到大堂上乖乖认栽。

谁知到了后院,包拯一改神态,立刻秘密喊来一个小吏,命令他拿着开封府的公文赶往藏金嫌犯的家中,让他直接向那些家属们索要黄金。

确实,如果嫌犯真的藏匿了朋友的黄金,他当然不可能重蹈覆辙,把黄金也交给另一个朋友。他唯一可以信任代为收藏黄金的,就只有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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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嫌犯没有藏匿黄金,那么家属也必定会理直气壮,据理力争。

不管怎么考虑,派人前往嫌犯家中,都是必要的程序。

结果再次没有出乎包拯预料,当嫌犯家人见到手持公文的官吏,立即以为偷藏黄金的事情已经泄漏,赶紧只好交出黄金以求减轻罪责。

等到在公堂上等待的嫌犯见到拿着黄金的官吏,顿时惊讶地面如死灰,跪地拜服包公神妙的心理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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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已经是枢密院副使的包拯在工作中突然重病发作,仅仅两个月后,一代青天以终年64岁辞世。

噩耗传出都城,整个开封大街小巷,不分职业身份都能听到悲泣和叹息。

就连皇帝仁宗闻讯,也亲自驾临包家府上吊唁,并为其辍朝一日,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

整个北宋年间,一共有一百八十三位开封知府,但在《开封府题名记》碑上,独有包拯的敬仰者实在太多,人们在观赏碑记时用手抚摸其名,天长日久,竟将名字磨去。

包拯一共担任天长县令不过四年,天长县在千年之后,至今仍为这位老领导感到光荣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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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夫报案,牛舌头被割走了,包拯却说:把牛宰了,小偷自然会来自首,这是为何?

因为这个割了牛舌头的人,目的只是为了要定农夫的死罪。古代把牛杀了是犯法的,所以包拯让农夫把牛杀了之后,小偷就自然会出来指控农夫,这样也就可以抓到罪魁祸首了。这件事情也让人纷纷称赞,不得不说包拯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

在古代主要的劳动力就是牛,牛在当时是非常珍贵的动物,所以当时北宋的法律就规定了杀牛是死罪。但是有一位农夫就到包拯这里报案,他说自己家的牛被割了舌头。当时的医疗条件非常落后,牛被割了舌头之后,根本就没有什么办法救治,只能慢慢等死。要不然就只能被杀掉,但是在古代的时候,杀牛是犯法的,所以这位农夫不知道怎么办好,就来报案了。

包拯就告诉他把牛杀了之后,小偷自然就会出来了,并且跟农夫说把牛杀了之后是为了找出凶手,是不会给他定罪的。包拯还让这位农夫把牛杀了之后就把牛肉拿到集市上面去卖,农夫也就照做了。

农夫把牛拿到集市上去卖之后,这位农夫的邻居就过来报案了,他对包拯说是农夫把牛给杀死了,希望定他死罪。这样一来,包拯就立马找出了凶手,凶手就是这个来报案的人。包拯二话不说,直接让人把这个人抓起来了,而他也全部都招了。这位邻居是之前与农夫有过过节,所以他的目的也只是割了牛舌头,来让官府定农夫的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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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报案牛舌头被人偷割了,包拯把牛杀了,小偷必来自首为什么呢?

“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辨忠奸”这首《包青天》很多人都非常熟悉。至于包青天的故事,我们也是相当熟悉的,但是每次再听关于他的故事,还是不免让人感慨,包拯真乃奇人,真是神机妙算,铁面无私!


包拯是北宋名臣,在宋仁宗庆历年间,一名农夫急切地敲响了登闻鼓,包拯开堂询问之后得知,农夫耕牛的牛舌竟被人偷了。众人本以为包拯会立刻派人查看耕牛寻找线索,然后抓捕贼人,毕竟耕牛对于农夫来说是相当重要的,是家里最大的劳动力,而且有宋法规定:“凡无事杀牛者皆判刑”。

而且牛舌被割后,也就活不了几天了,农夫也害怕因此而下狱,因此看起来农夫非常的着急。没想到包拯却说:把牛宰了,小偷自然会来自首。众人大惊,对于包拯的决断深感震惊。


农夫也是相当震惊,同时也是百思不得其解,但毕竟是名声在外的包青天如此嘱咐,他也就没再多问而是回家照办了。杀牛时农夫心痛至极,毕竟是为自己辛苦劳作数年的耕牛,那也是为自己杠了不少的农活啊,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呢?

就在牛断了气,老农伤心流泪之际,几位官兵赶到家中嘱咐道:“今日杀牛解构分块,明日街市摆摊卖肉”。农夫想:牛也已经断气,况且也是大人特地安排,一定是自有用意。于是农夫割下牛首,对着牛胸腹竖切一长刀,将牛切块,预备明日早集出摊。


到了第二天大早,一夜未眠的老汉推车前往集市卖肉,刚才咱们也说到了,在宋朝,牛肉可是稀罕物,百姓平日里在集市上只能见到一日常物品,今日竟突然出现一个卖牛肉的摊子,大家自然全都上前询问情况,有想吃牛肉问价格的,也有纯粹看热闹的,老汉的摊位很快就被里三层外三层的围起来了。


第二天一大早,又一人来到府衙告官,包拯问清来意之后,大手一挥喊道:“抓贼人!”衙役瞬间将此人抓获,原来此人正是来状告农夫之人,在包拯的逼问之下,此人终于承认牛舌正是他所割。

此时,包拯又差人带来了老汉,两人一见面,事情就跃然纸上了,原来此前二人结仇,此人深知私杀耕牛会获刑,于是将牛舌割掉,等待耕牛流血而死之后,再嫁祸老汉私杀耕牛,以此报复。


此时若是碰到昏庸无能的官员,老汉可能会因此受冤获刑,贼人将会得逞,但是谁料到包大人早就看穿事实,假借老汉被迫杀牛,原是引出阴谋的真正得益者。真正割了牛舌的人,就此落入法网。包大人的神机妙算真的是可敬可叹,拿捏贼人心理更是运筹帷幄。


其实,“牛舌案”所讲述的不仅仅是包公的大智慧,同时也向世人传达了放大格局,跳跃维度看问题的豁达胸襟与开拓眼界,这也是现在很多人所缺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