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关爱未成年成长,检察院关爱未成年人普法教育

2018年10月19日,高检院就加强校园安全、预防教职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即“一号检察建议”。

这是历史上首次以高检院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一件件扎心的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造成阳光下的花朵提前凋谢。

曾几何时,我们只注意孩子的智商情商,却忽视了孩子的“法商”。

近一年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全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紧锣密鼓强力推进,未检部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孩子们的法律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取得初步成效。

检察院关爱未成年成长,检察院关爱未成年人普法教育

■强化监督深入推进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以“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为抓手,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他们与省教育厅联系,于2019年1月10日会签印发了《关于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安排了专项活动各阶段的工作。

4月,高检院下发《关于认真做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的通知》,省检察院及时下发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联合同级教育部门,共同对辖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进行督导,并查访学校、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工作和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不定期编发《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专刊,将各地好的做法予以推介。

■紧锣密鼓全面展开

西安市检察院针对学校的管理漏洞开展检查,并与市教育局沟通座谈,细化工作步骤。

2019年4月15日,该院与市教育局会签本市实施方案,成立以检察机关、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为组长、校(园)长为成员的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遭受性侵工作领导小组;

4月23日,该院联合教育局、公安、法院等7个部门会签本市《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5月底配合西安市教育局完成了教育领域违法犯罪情况调研,收集整理了2018年以来发生在全市教育领域的72件性侵害、校园贷、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等案件。

目前,全市13个区县院也分别与同级教育局签订了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预防性侵安全教育,合力保护未成年人。

检察院关爱未成年成长,检察院关爱未成年人普法教育

灞桥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将防性侵法治教育扩大到教师和家长,通过分享真实案例,让未成年人监护人、教育者提高警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同时,该院还聘请了专业心理辅导师,对学生们进行防性侵方面的心理辅导。

新城区检察院与陕西指南针司法社工服务中心合作,为小学生做预防性侵报告。

该院严格依法审查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在办理乒乓球教练卢某某猥亵儿童案中,针对其危害性,提出从重处罚并禁止卢某某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的建议被法院采纳。

蓝田县检察院在办理林某某强奸案中发现,被害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在未成年学生恋爱交友观念、日常行为监管和法治教育等方面有缺失,向学校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目前已得到整改落实。

针对个别学校女生宿舍封闭管理出现的问题,教育局进一步明确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及女生宿舍聘用女性工作人员等要求,建立、完善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公寓门禁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制度,定期开展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培训,严格落实学生夜间点名、就寝巡查、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擅自进入女生宿舍等制度,强化了宿舍规范管理。

■靶向定位查漏补缺

陕西各地市检察院以宣传助力学生提高预防意识。

宝鸡市检察院检察长邢志坚及12位县区检察长统一接受教育部门的聘任,担任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建立起动态沟通机制,定期深入学校,了解校园治安状况和师生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宣传与辅导;

该市扶风县检察院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美阳高中学生管理漏洞问题,向教育体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在校生请销假制度管理并加强法治教育,推动校园安全建设。

检察院关爱未成年成长,检察院关爱未成年人普法教育

渭南市检察院明确目标,着力推进监督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对2016年以来办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翻查,重点排查是否有失职渎职、瞒报漏报和处理是否及时、相关责任人是否被追究责任、未成年被害人是否得到有效保护救助等问题。

榆林市检察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抓落实,该市子洲县检察院于5月30日就办理的张某强奸案、曹某故意伤害案中涉案人员均有实验中学学生的问题,向子洲县教育局、子洲县实验中学分别发出检察建议。

就媒体曝光的“问题辣条”,定边县检察院联合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个职能部门,对城区内的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联合大检查,与定边县教育和体育局形成工作实施方案,对第三小学、第一小学周边的餐饮店是否依规办理营业执照、小卖部是否销售“三无”食品、是否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文教用品是否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禁物品等作了深入的检查。

神木市检察院在办理王某强奸一案中,发现被害人张某案发时年仅12岁,其父母均系聋哑人,无经济收入,办案人员及时与该院诉讼监督部沟通,对张某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检察院关爱未成年成长,检察院关爱未成年人普法教育

全省各级检察院以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分别在本地中小学校开展了题为“预防性侵害,检察伴你行”“一号建议进校园,携手同心护明天”等活动,让社会各界关注未成年人,让未成年人远离伤害健康成长,并着力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商”。

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表示,今年陕西省检察院增设了第九检察部,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未检部门将联合社会各界延伸触角,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依法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检察院关爱未成年成长,检察院关爱未成年人普法教育

检察院关爱未成年成长,检察院关爱未成年人普法教育

来源 / 西部法制报

文 / 杨扬 本报记者 杨铭 通讯员 郑华

审核 / 乔国华

编辑 / 小雪 高玉凝

检察院关爱未成年成长,检察院关爱未成年人普法教育

检察院关爱未成年成长,检察院关爱未成年人普法教育

第五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鸣放防空警报的通告

中秋小长假,西安接待游客406万人次

新华社“中国面貌”系列述评之——法治中国

检察院关爱未成年成长,检察院关爱未成年人普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