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明太祖朱元璋,中国封建历史上的勤奋皇帝、痛恨坏官污吏。但是却出现了洪武四大案,也称明初四大案,据说已杀了全国四分之三做官的,洪武四大案中有冤案、有牵连深广诛杀的,明朝能做到满任就很不容易了,官员们的命运只能说一个字——惨!

洪武四大案:空印案、郭桓案、胡惟庸案、蓝玉案

一、空印案(洪武十五年)

洪武四大案,朱元璋反贪杀了十万人(无人可用)

明朝时每年各个布政使司下属府州县都需派出审计官吏前往京师户部,核对其所在衙门缴纳中央官府的钱粮、军需事宜。所有账目必须和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方能结算。若其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就必须驳回重新造册,且须再盖上原地方机关大印才算完成。因当时交通并不发达,往来路途遥远,如果需要发回重造势必耽误相当多的时间,所以前往户部审核的官员都备有事先盖过印信的空白书册以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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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获知此事后大为震怒,认为这是官员相互勾结的欺君重罪,因而下令处罚所有相关官员。空印是一种源自元朝时的做法,朱元璋对这一惯例大开杀戒毫无疑问是想移风易俗使得官吏更尽心的为明朝卖命,洪武四大案的空印案毫无疑问是杀人立威,杀鸡儆猴。但株连过广,用刑过重图增冤魂而已,对于朱元璋本来彰显皇威,移风易俗的目的很难说得上有裨益。

二、胡惟庸案(洪武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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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朝廷重臣怀庸在朝中私结党羽、独断专行,经常不经朱元璋就私自处决一些案犯,久而久之就被人举报有谋反之心,因此被朱元璋处决,但是考虑到其党羽问题,因此朱元璋将所有与胡怀庸有牵连的大臣都一一诛杀。洪武四大案的胡惟庸案便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牵扯到的人也越来越多,被朱元璋诛杀的人也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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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四大案胡惟庸一案让朱元璋意识到大臣对自己地位的威胁,因此在诛杀了胡怀庸之后朱元璋罢左右丞相,废除中书省,其事由六部分理,另设内阁供皇帝做为顾问。内阁大学士丝毫不如宰相,只有“票拟”权力,先送宦官,再由其上呈与皇帝。从此中国再无宰相一职,也就是说再没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官位了,朱元璋皇帝之位是大臣们远远不及,高不可攀的,因此他的地位得以捍卫。

三、郭桓案(洪武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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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怀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彧、赵全德伙同户部侍郎郭桓等人共同舞弊,吞盗官粮,于是下旨查办。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户部侍郎郭桓利用职权,勾结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彧、按察使司官吏赵全德、胡益、王道亨等,私吞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外,还私分了浙西的秋粮,并且巧立名目,征收了多种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的赋税,中饱私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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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令审刑司拷讯,此案牵连全国的十二个布政司,牵涉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总计一共损失精粮两千四百万担,“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核赃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史称“郭桓案”。朱元璋在《大诰》感叹说:“古往今来,贪赃枉法大有人在,但是搞得这麼过分的,实在是不多!”

四、蓝玉案(洪武二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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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以谋反的罪名诛杀了大将军蓝玉,而蓝玉是洪武时期的主要将领之一。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蓝玉率15万大军出塞追击蒙古军队,俘获男女七万七千人,大胜而归。此后,他又多次北征蒙古,立下赫赫战功,被晋封为凉国公,位居大将军之职。而蓝玉却自恃功高势大,骄横不法。在军中,他擅自黜陟将校,进止自专,甚至不听君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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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六年二月,锦衣卫指挥蒋瓛告发蓝玉谋反,朱元璋就将他处斩,并族诛了三族。平时与蓝玉有关系莫逆的许多将校,也都被定位“逆党”,遭到了抄家灭族的下场。当时因这个案件而被诛杀者多达1.5万人,军中的骁勇将领差不多都被杀戮殆尽。朱元璋借蓝玉案彻底铲除了将权对皇权的潜在威胁,将军权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中。

五、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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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初四大案中,因贪污受贿的全国官员被杀的不下万人,许多衙门连官老爷都没有。一把手被杀的,由二把手顶杀去,二把手被杀的,由文书顶上去。到最后老朱基本上是事必躬亲,累都会被累死,但就是这样仍然止不住贪污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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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朱元璋是下了大力气肃贪的,但效果并不是太好,这是很值得分析的,大凡在封建朝代开国时期,官吏是比较廉洁的,而洪武年间出现如此大范围的官员因贪污被杀,应该说,朱元璋的某些政策制定和执行出现了问题,官员贪污的主因固然是他们自己的不法行为,但官员待遇过低,朱元璋肃贪手法过于急躁,也是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