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豫西地区仰韶文化的发展水平、聚落形态及社会复杂化状况,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科学、准确的考古资料依据,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联合三门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灵宝市文管所、灵宝铸鼎原文管所、渑池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单位于2018~2019年在河南省三门峡市对数处仰韶文化重要遗址开展考古调查和勘探工作(图一),取得了重要成果。

河南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考古勘探取得重要成果

▲图一 三门峡地区本次勘探的重要仰韶文化遗址位置示意图 

  Number1 灵宝市北阳平遗址考古勘探

  北阳平遗址位于灵宝市阳平镇北阳平村西,东、西分别为阳平河和关子沟,坐落在两者之间狭长的黄土小台塬上。2018年3~5月进行系统性勘探。

河南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考古勘探取得重要成果 

▲图二 灵宝北阳平遗址考古勘探主要遗迹分布

  勘探结果显示遗址范围北抵遗址北大冲沟,南至乔营村北“猫屎疙瘩”台地,南北延续约2000米、东西宽300~500米,现存面积约72万余平方米。遗址中北部有较薄文化层,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迹主要有壕沟2条、房址35座、陶窑9座、数座墓葬以及大量灰坑等(图二)。

  遗址主体为仰韶中期庙底沟类型遗存,覆盖整个遗址,偏南部有一人工壕沟(壕沟2),其与遗址北冲沟之间的区域应为聚落生活区,壕沟以南台地很可能为墓葬区。壕沟2略呈西北—东南向,现存长度约300米、宽约11米、深5.6~7米,斜壁下收,形状较规整,沟内堆积可分4大层,年代应为仰韶中期。发现房址32座,均半地穴式,平面多呈近方形(应有窄长条形门道,勘探不易发现),少数室内火塘位置明确,有处理过的夯土硬面。面积大小不一,如依据<50、50~100、100~150、>150平方米作为标准则可划分为小型、中型、大型以及特大型四个等级,小型最多,中型其次,少量大型,个别特大型房址,突出特征是中大型房屋数量较多且分布密集,并有特大型房屋建筑。整体呈东北—西南向排列,与阳平小原走向一致,大型房屋周围一般有小型者分布,有两个东西并列和数个分布较近呈组团状的现象。房址的形状、结构、营建技术等与西坡遗址基本一致,表现出较强的仰韶中期时代特点。陶窑多位于中小型房址附近,平面近圆形,直径1~2米,包含大量红烧土块和烧结硬面,具体结构不明。在遗址南部台地上发现数座可能为仰韶时期的墓葬,特征与西坡仰韶墓葬相同。

  仰韶晚期及龙山时期遗存主要集中于遗址南部台地上,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其南部边缘有一平面为圆弧状的壕沟(壕沟3),现存长约370米、宽10~16米、深3.2~4.5米,向下内收,年代可能为仰韶晚期或龙山时期。

  该遗址是灵宝铸鼎原区域仰韶文化遗址群中面积最大的遗址,也是灵宝盆地最大的仰韶文化遗址之一。其规划性强,布局较明确,偏南部壕沟、北冲沟和东西河流共同构成防御体系,墓葬区在壕沟外。遗址内涵丰富,聚落规模较大,应为阳平河流域的中心聚落,甚至是灵宝盆地内区域性核心聚落。仰韶晚期和龙山时期,聚落空间位置南移,面积缩小,明显衰落,不再是中心性聚落。

  Number2 灵宝市五帝遗址考古勘探

  五帝遗址位于灵宝市大王镇五帝村东,整体地貌为黄土台塬,中东部为较平坦的塬面,塬顶及东、西两坡均有遗存分布,相对高差较大。2018年11~12月进行调查勘探。

河南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考古勘探取得重要成果

▲图三 灵宝五帝遗址考古勘探主要遗迹分布图

  经勘探确定仰韶中期遗存分布面积约75万平方米。其东、西、北侧分别以干河、好阳河及二者交汇处为界,南部以南壕沟为界。发现的仰韶遗存主要有南壕沟1条、房址4座以及大量灰坑。壕沟位于遗址南部,整体略呈西北-东南向,现存长度约700米,开口宽7~10米、底宽2~3米、深6~10米。房址发现数量较少,可能与保存较差有关,面积多为10余平方米。灰坑在遗址各处均有发现,其中西侧坡面及塬顶较为密集,东侧稍显稀疏(图三)。

  庙底沟二期文化遗存主要分布于遗址北部台地,面积约6万平方米。发现有一座房址及少量灰坑。

  经调查在遗址西部还发现有湖相沉积,呈不规则连续条带状,南北长约1400米、东西宽约200余米,北部较窄、南部较宽,处于好阳河二级阶地偏下部,叠压于仰韶文化层之下,在仰韶文化层之上还有一层黄土淤积层。

  该遗址是一处主体为仰韶文化,包含有庙底沟二期遗存的聚落遗址。仰韶中期遗存分布范围最广,是灵宝盆地东部面积最大的聚落,利用河道天然屏障,结合南壕沟作为防御设施。庙底沟二期遗存分布范围明显缩小,主要集中于遗址北部台地。湖相沉积的发现表明遗址所在区域环境地貌曾发生较大变化。

  Number3 渑池县仰韶村遗址考古勘探

  仰韶村遗址位于渑池县城北约5公里,分布于仰韶村南的台地上,地势北高南低,总面积近30万平方米。2019年3~5月进行系统性勘探。

河南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考古勘探取得重要成果

▲图四 渑池仰韶村遗址考古勘探重要遗迹分布图

  勘探表明遗址包含有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两大时期的聚落,发现遗迹主要有环壕1条、壕沟2条、房址12座、陶窑3个、墓葬3座以及大量灰坑等(图四)。

  环壕位于遗址北部,整体呈倒“U”形,现存长约700米、宽约10~16米、深3.5~4.5米,向下内收,沟内堆积可分四大层,依据包含物推断年代应为龙山时期。壕沟1位于环壕南,大致东西向,现存长约200米、宽10~20米、深4~5.5米,向下内收,沟内堆积亦可分四大层,年代应为龙山时期。壕沟2位于壕沟1的南侧,两者方向近同,现存长近200米,东端与壕沟1之间有间隔,宽约6米、深2.5~3.5米,中西部渐与壕沟1重合(实应为被后者打破)。沟内堆积可分三大层,年代应为仰韶时期。仰韶文化房址7座,集中分布于遗址南部,房址面积10至20余平方米,多半地穴式,近椭圆形、圆角方形,有经夯打的硬面,个别还有红烧土面。龙山文化房址5座,多分布在龙山环壕内,约长方形或近方形,均有白灰地面。陶窑皆小型,两座平面近椭圆形,另一仅存烟道和部分烧结面,应分属仰韶、龙山时期。墓葬均竖穴土坑小型墓,应属龙山时期。灰坑众多,遗址北部者多集中于龙山环壕聚落内,遗址南部者多集中于壕沟2以南区域,房址附近最为密集。

  该遗址是渑池盆地面积最大的新石器时代遗址,文化内涵丰富,延续时间长。仰韶文化聚落主要位于遗址中南部,由壕沟2和东、西两侧沟构成防御体系,面积近20万平方米。其中仰韶早期遗物仅零星见于遗址最南部;仰韶中期遗物丰富,以遗址南部最为密集,推测仰韶文化聚落主体应属仰韶中期,壕沟2很可能属于这一阶段;仰韶晚期遗物较少,聚落范围不超过仰韶文化中期者。

  龙山文化聚落主体移至遗址中北部,由环壕和壕沟1合围成环壕聚落,面积近7万平方米。遗址南部仍有房址等遗存分布,聚落整体面积近12万平方米,是渑池一带较重要的一处中型聚落遗址。

  Number4 三门峡市窑头-人马寨遗址考古勘探

  窑头-人马寨遗址位于三门峡市陕州区西张村镇窑头村和人马寨村,北为火烧阳沟,西北距庙底沟遗址约14公里,坐落于黄土台塬上。2019年10~12月进行系统性勘探。

河南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考古勘探取得重要成果

▲图五 三门峡窑头-人马寨遗址考古勘探环壕分布图

  勘探发现遗迹主要有环壕1条、墓葬10座以及大量灰坑等。环壕是此次勘探的主要收获,全长近2000米、宽8~12米、深8~10.4米,沟内填土分7~10层不等,据包含物判断其年代应为仰韶文化时期。环壕呈半圆环形,两端通向火烧阳沟甚宽的多沟头,包围遗址形成一个闭合的环壕聚落,现存面积约70万平方米(图五)。

  Number5 灵宝市墙底遗址考古勘探

河南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考古勘探取得重要成果

▲图六 灵宝墙底遗址考古勘探平面示意图

  墙底遗址位于灵宝市函谷关镇墙底村,坐落于弘农涧河西岸二级阶地上,西侧地势略高,向东地势渐降低,整体较为平坦。2019年6~7月进行了初步钻探。鉴于遗址文化遗迹普遍埋藏较深,南部破坏较严重,工作方法采取剖面勘探与重点勘探相结合方式进行。(图六)

  经勘探确定该遗址庙底沟二期文化遗存分布面积约70万平方米,其北界为墙底村与岸底村之间水渠,向东至河边,南抵墙底村南,西达灵函大道以西200米左右的近衡岭塬坡根处。发现遗迹主要有房址5座、冲沟2条以及大量灰坑等。房址面积不大,均13~15平方米,居住面多在夯土之上再施白灰面。遗址南北各发现一条冲沟,应是当时的聚落边界及屏障。灰坑发现较多,以遗址西、中部较密集,多在地表以下3~5米处,部分体量较大。

  另外,勘探发现有仰韶文化晚期遗存,主要分布于遗址西部近塬坡处,面积约20万平方米。调查还采集有二里头文化陶片,但勘探未识别出同时期遗存,其分布范围暂不详。

  Number6 收获及初步认识

  通过系统性考古勘探,我们对三门峡地区仰韶文化数处重要遗址的规模、文化内涵、重要遗迹分布、聚落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发展演变等有了一定的了解,对各遗址整体面貌有了较全面的认识。仰韶文化中期即庙底沟期,三门峡地区出现了以北阳平、五帝、窑头-人马寨等遗址为代表,现存面积达70万平方米左右的大型区域中心性聚落。结合西坡遗址发掘材料可知,开挖大型壕沟并借助自然河流作为防御设施是重要的中心性聚落所流行的现象;生活居住区与墓葬区相分离;中心性聚落内部包含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等不同规模和数量的房屋建筑,同时在形状结构和建造技术等方面有显著的近似性;聚落区位的选择及重要遗迹的分布既充分因地制宜又有较强的规划,反映出中心性聚落都经历了精心营建。

  以三门峡为代表的豫晋陕交界地区处于新石器时代中原文化区的中心区域,是仰韶文化的核心分布区,遗址数量众多,尤其是仰韶中期该区域文化强盛、聚落层级明显,种种迹象表明这时的社会已出现分层,开启了社会复杂化和文明化进程,是文明起源研究的重要对象。以上遗址是该区域面积较大的几处中心聚落,对其进行勘探为豫西仰韶文化聚落研究以及今后针对性考古发掘提供了坚实的依据。当然,由于勘探工作的局限性,对于这些代表当时社会发展最高水平的中心性聚落的深入认识尚有待于考古发掘的开展和研究工作的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