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1年是一个平年,是(猪年);辽咸雍七年;北宋熙宁四年;西夏天赐礼盛国庆三年;越南神武三年;日本延久三年。它的第一天在星期五开始。在这一年发生的历史大事有熙宁谋讨交趾、李光吉等叛乱、东明县民上诉、刘挚言免役十害、周直孺变革京师榷酒。
中文名
1071年
平闰年
平年
年份
农历辛亥年
生肖
猪年
农历
辛亥年

1071年通鉴记载

神宗体元显道法古立宪帝德王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熙宁四年(辽咸雍七年。辛亥,一零七一年)

春,正月,戊子,辽主如鸭子河。

己丑,韩绛使种谔袭夏人,败之。绛素不习兵事,开幕府于延安,措置乖方。选番兵为七军,复以谔为鄜延钤辖、知青涧城,信任之,命诸将皆受其节制,众皆怨望。绛与谔谋出兵取横山,安抚使郭逵曰:“谔,狂生耳,朝廷徒以种氏家世用之,必误大事。”绛奏逵沮挠军事,召还之。谔寻败夏人于啰兀,因以众二万城焉。自是夏人日聚兵为报复计,吕公弼言谔稔边患不便,宜戒之,弗听。已而绛言谔入夏之功,乞加旌赏,诏从之。

壬辰,王安石请鬻天下广惠仓田,为河北东、西、陕西、京东四路常平仓本;从之。

乙未,渝州部夷梁承秀等叛;命夔州路转运使孙构讨平之。承秀与其党李光吉、王兖导生獠入寇,巡检李宗敏等战死。转运判官张诜请诛之,选构为使,倍道之官。至则遣浯州豪杜安行募千人往袭,自督官军及黔中兵击其后,斩承秀,入讨二族,火其居,馀众保黑崖岭。黔兵从间道夜噪而进,光吉坠崖死,兖自缚降。以其地建南平军。构,博平人也。

丁酉,朝谒太祖、太宗神御殿。

先是括坊监牧马馀地,立田官,令专掌稼政以资牧养之用,按原武、单镇、洛阳、沙苑、淇水、安阳、东平七监地,馀良田万七千顷,赋民以收刍粟,从枢密副使邵亢请也。至是河北屯田司屡言丰岁所入,亦不偿费,诏:“沿边屯田,不以水陆,悉募民租佃。罢屯田务,收其兵为州厢军。”

丁未,立京东、河北贼盗重法。

庚戌,罢永兴军买盐钞场。

辛亥,以着作佐郎朱明之为崇文院校书。明之,王安石妹婿也。

二月,丁巳朔,罢诗赋及明经诸科,以经义、论、策试进士。

先是议更贡举法,帝以苏轼言为是,它日,以问王安石,安石曰:“不然,今人材乏少,且学术不一,异论纷然,此盖不能一道德故也。欲一道德,则必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以不变。”赵拚亦是轼议,安石曰:“若谓此科常多得人,自缘仁进别无它路,其间不容无贤,以为科法已善则未也。今以少壮时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此乃科法败坏人材,致不如古。”帝以为然。

已而中书言:“古之取士皆本学校,道德一于上,习俗成于下,其人材皆足以有为于世。今欲追复古制,则患于无渐,宜先除去声病、对偶之文,使学者得专意经术,以俟朝廷兴建学校,然后讲求三代所以教育、选举之法,施之天下。”于是罢明经及诸科、进士试诗赋,各专治《易》、《诗》、《书》、《周礼》、《礼记》一经,兼以《论语》、《孟子》。每试四场,初本经,次兼经大义,凡十道;次论一首,次策三道;礼部试即增二道。中书撰大义式颁行。试义者须通经有文采,乃为中格,不但如明经墨义粗解章句而已。取诸科解名十分之三,增进士额。其殿试则专以策,限千字以上。分五等:第一等、二等赐进士及第,三等赐进士出身,第四等赐同进士出身,第五等赐同学究出身。置京东、西、陕西、河东、河北路学官,使之教导。

辛酉,诏治吏沮格青苗法者。

甲子,以曾布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布每事白王安石,即行之。或谓布当白两参政,盖指冯京、王珪也。布曰:“丞相已议定,何问彼为?俟敕出,令押字耳!”

乙丑,女真进马于辽。

丙寅,辽南院枢密使姚景行,出知兴中府事。

戊辰,诏赈河北民乏食者。赙恤西界战死军人。

壬申,进封高密郡王頵为嘉王。

癸酉,诏审官院所定人赴中书,察堪任者引见。

甲戌,赐讨渝州夷贼兵特支钱。

三月,丁亥,夏人陷抚宁诸城。初,种谔进筑永乐川、赏捕岭二砦,分遣都监赵璞、燕达筑抚宁故城,及分荒堆三泉、吐浑川、开光岭、葭芦川四砦与河东路修筑,各相去四十馀里。已而夏人来攻顺宁砦,遂围抚宁。折继昌、高永能等拥兵驻细浮图,去抚宁咫尺,啰兀兵势尚完。谔在绥德节制诸军,闻夏人至,茫然失措;欲作书召燕达战,悸不能下笔,顾运判李南公,涕泗不已。由是新筑诸堡悉陷,将士殁者千馀人,果不出郭逵所料云。会庆州军叛,诏罢西师,弃?罗兀城。

夔州路转运使孙构言杜安行等讨夷贼,斥地七百里;诏遣着作佐郎章惇乘驿同转运司制置以闻。先是李承之荐惇于王安石,安石曰:“闻惇极无行。”承之曰:“顾其才可用耳。公诚与语,自当爱之。”安石见惇,惇素辩,又善迎合,安石大喜,恨得之晚。

戊子,庆州广锐卒叛,转运司以闻,帝召二府,出奏示之,深以用兵为忧。枢密使文彦博曰:“朝廷行事,务合人心,宜兼采众论,不当有所偏听。陛下励精求治,而人心未安,盖更张之过也。祖宗法制,未必皆不可行,但有废坠不举之处耳。”冯京曰:“府界溉淤田,又修差役,作保甲,人极劳敝。”帝曰:“询访邻近百姓,皆以免役为喜,盖虽令出钱,而复其身役,无追呼刑责之虞,人自情愿故也。”彦博又言:“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王安石曰:“法制具在,则财用宜足,中国宜强。今皆不然,未可谓之法制具在也。”

诏讨庆州叛卒,平之。

庚寅,诏诸路置学官,州给四十顷以赡士;并置小学教授。

辛卯,诏察奉行新法不职者。

癸卯,减河东、陕西路囚罪一等,徒以下释之。民缘军事科役者,蠲其租赋。

丙午,种谔坐陷抚宁堡,责授汝州团练使、潭州安置;寻再贬贺州别驾。

丁未,韩绛坐兴师败衄罢,以本官知邓州。

己酉,辽主如黑水,论讨五国功,晋秩有差。

都水监丞宋昌言,从内侍程昉之议,请浚漳河,役兵万人,袤一百六十里。帝患财用不足,文彦博曰:“足财用在乎安百姓,安百姓在乎省力役。且河久不开,不出于东则出于西,利害一也。今发夫开治,徙东从西,何利之有!”会京东、河北风变异常,民大恐,帝手诏中书,令省事安静以应天变,漳河之役妨农,来岁为之未晚。

夏,四月,丙辰朔,恤刑。

癸亥,罢陕西交子法。

戊申,以邓绾为侍御史知杂事、判司农寺。时新法皆出司农,而吕惠卿居忧,曾布不能独任其事,王安石欲藉绾以威众,故有是命。绾言:“判亳州富弼,责蒙城官吏散常平钱谷,妄追县吏,重笞之;又遣人持小札下诸县,令未得依提举司牒施行;本州佥判、管句官徐公衮,以书谕诸县,使勿奉行诏令。乞尽理根治。”诏:“送亳州推勘院,其富弼止令案后收坐以闻。”弼上奏,乞独坐,且云:“青苗一事,天下之人皆知为害。臣来本州,不散钱斛,愿当严谴。其馀徐公衮以下州县吏,望圣慈特与矜贷。”

癸酉,以司马光判西京御史台。先是光任永兴,以言不用,乞判留台,不报。又上疏曰:“臣不才,最出群臣之下,先见不如吕诲,公直不如范纯仁、程颢,敢言不如苏轼、孔文仲,勇决不如范镇。此数人者,睹安石所为,抗章、对策,极言其害,而镇因乞致仕。臣闻居其位者必忧其事,食其禄者必任其患,苟或不然,是为盗窃;臣虽无似,不敢为盗窃之行。今陛下惟安石是信,安石以为贤则贤,以为愚则愚,以为是则是,以为非则非,谄附安石者谓之忠良,攻难安石者谓之谗慝。臣才识固安石之所愚,议论固安石之所非,今日所言,亦安石之所谓谗慝者也。若臣罪与范镇同,则乞依镇例致仕;若罪重于镇,或窜或诛,唯陛下裁处!”久之,乃从其请。光既归洛,绝口不论事。

辽主如纳葛泺。

甲戌,诏司农寺月进诸路所上雨雪状。

以前大理评事常秩为右正言、直集贤院、管句国子监。秩屡征不起,诏郡以礼敦遣。至是始诣阙,对垂拱殿。问:“今何道免民于冻馁?”对曰:“法制不立,庶民食侯食,服侯服,此今日之大患也。臣才不适用,愿得辞归。”帝曰:“既来,安得不少留!”遂有是命。寻迁天章阁侍讲、同修起居注,仍使供谏职。秩名重一时,世以为无宦情。及安石更法,秩独以为是,一召即起,任谏职,列侍从,低首抑气,无所建明,闻望日损。秩长于《春秋》,及安石废《春秋》,秩遂尽废其学,时论薄之。

权开封府推官苏轼出通判杭州。初,轼直史馆,王安石赞帝以独断专任。轼因试进士,发策以“晋武平吴,独断而克,苻坚伐晋,独断而亡;齐桓专任管仲而霸,燕哙专任子之而败;事同功异”为问。安石见之大怒,使侍御史谢景温论奏其过,穷治无所得,轼遂请外。

乙亥,辽禁布帛短狭不中尺度者。

丙子,遣使按视宿、亳等州灾伤,乃令修饬武备。

壬午,定进士考转官。

五月,甲午,右谏议大夫提举崇福宫致仕吕诲卒。诲初求致仕,表言:“臣本无宿疾,偶值医者用术乖方,妄投汤剂,率情任意,差之指下,祸延四肢,浸成风痹,非祗惮⻊炙盩之苦,又将虞心腹之变。虽一身之微,固不足恤,而九族之托,良以为忧。”盖以身疾喻朝政也。疾亟,犹旦夕愤叹,以天下事为忧。既革,司马光往省之,至则目已瞑,闻光哭,蹶然而起,张目强视曰:“天下事尚可为,君实勉之!”遂卒。

壬寅,诏许富弼养疾西京。

丙午,高丽来贡。高丽为辽所阻,不通中国者四十三年,至是福建转运使罗拯令商人黄真招接通好,高丽王徽乃因真还,移牒福建,愿备礼朝贡。拯以闻,朝议谓可结以谋辽,乃命拯谕意。徽遂遣其民官侍郎金悌等由登州入贡。自是复与中国通,朝贡相继。

辛亥,诏:“宗室率府副率以上遭父母丧及嫡孙承重,并解官行服。”

壬子,诏:“恩、冀等州灾伤,遣使赈恤,蠲其税。”

御史中丞杨绘言:“东明等县百姓千馀人,诣开封府诉超升等第出助役钱事,本府不受,遂突入王安石私第。安石谕云:‘此事相府不知。’仍问:‘汝等来,知县知否?’皆言不知。又诣御史台,臣以本台无例收接诉状,谕令散去。退而访问,乃司农寺不依诸县元定户等,却以见管户口量第定出役钱数付诸县,各令管认,别造簿籍,前农务而毕。臣窃谓凡等第升降,盖视人家产高下,乃得其实。今乃自司农寺先画数,令本县依数定簿,岂得民无争诉哉!判司农寺乃邓绾、曾布,一为知杂,一为都检正,非臣言之,谁敢言者!”王安石指陈绘言为不然,遂置而弗问。

初,保甲法行,乡民惊扰,至有截指断腕以避丁者。知开封府韩维言之,帝以问王安石,安石曰:“就令有之,亦不足怪。为天下主者,如止任民情,则何必立君而为之建官置吏也!保甲法不特除盗,可渐习为兵,且省财费。惟陛下果断,不恤人言以行之。”安石由此益恶维。帝欲命维为御史中丞,维以兄绛居政府,力辞。安石因言:“维善附流俗以非上所建立,乞允其请。”会文彦博求去,帝曰:“密院事剧,当除韩维佐卿。”明日,维奏事殿中,以言不用,力请外,帝曰:“卿东宫旧人,当留辅政。”维对曰:“使臣言得行,胜于富贵。若缘攀附旧恩以进,非臣之愿也。”遂出知襄州。

六月,丁巳,河北饥民为盗者,减死刺配。

戊午,监察御史里行刘挚上疏曰:“君子、小人之分,在义、利而已。上人才非不足用,特心之所向,不在乎义,故希赏之志,每在事先,奉公之心,每在事后。陛下有劝农之意,今变而为烦扰;陛下有均役之意,今倚为聚敛。其爱君忧国者,皆无以容于其间。今天下有喜于敢为之论,有乐于无事之论。彼以此为流俗,此以彼为乱常,畏义者以进取为可耻,嗜利者以守道为无能,此风浸长,汉、唐之党祸必起矣。愿陛下虑心平听,审察好恶,收过与不及之论,使归于大中之道。”挚初除御史,未及陛对,即奏论:“亳州狱起,小人意在倾富弼以市井。今弼已得罪,愿少宽之。”又言:“程昉开漳河,调发猝迫,人不堪命。赵子几擅升畿县等使纳役钱,县民日数千人遮诉宰相,京师喧然,何以示四方!张靓、王廷老擅增两浙役钱,督赋严急,人情怨嗟。此皆欲以羡馀希赏,愿行显责,明朝廷本无聚敛之意。”及入见,帝面赐褒谕,因问:“卿从学王安石邪?安石极称卿器识。”对曰:“臣东北人,少孤独学,不识安石也。”退,即上是疏,安石不悦。

庚申,群臣三上尊号曰绍天法古文武仁孝,帝不许。

甲子,知蔡州欧阳修以太子少师、观文殿学士致仕。修以风节自持,既连被污蔑,年六十,即乞谢事。及守青州,上疏请止散青苗钱,王安石恶之,修求归益切。冯京请留之,安石曰:“修善附流俗,以韩琦为社稷臣。如此人,在一郡则坏一郡,在朝廷则坏朝廷,留之何用!”

时贤士多引去。杨绘上疏言:“老成人不可不惜。今旧臣告归或屏于外者,悉皆未老,范镇年六十有三、吕诲五十有八、欧阳修六十有五而致仕,富弼六十有八而引疾,司马光、王陶皆五十而求散地,陛下何不思其故邪!”

甲戌,富弼坐沮格青苗,落使相,以左仆射徙判汝州。王安石曰:“鲧以方命殛,共工以象恭流。弼兼二罪,止夺使相,何由沮奸!”帝不答。弼行过应天,谓判府张方平曰:“人固难知。”方平曰:“谓王安石乎?亦岂难知者!方平顷知皇佑贡举,或称安石文学,辟以考校,既至,院中之事皆欲纷更。方平恶其为人,檄之使出,自是未尝与语也。”弼有愧色,盖弼亦素善安石云。

己卯,吐蕃贡于辽。

秋,七月,己丑,辽遣使案问五京囚。

辛卯,北京新堤第四、第五埽决,漂溺馆陶、永济、清阳以北,遣内侍都知张茂则乘驿相视。

甲午,赈恤两浙水灾。

丁酉,贬监察御史里行刘挚监衡州盐仓;御史中丞杨绘,罢为翰林侍读学士。

挚上疏论率钱助役有十害;会绘亦言其不便,前后凡四奏,又论:“提刑赵子几,怒知东明县贾蕃不禁遏县民使讼助役事,摭以它故,下蕃于狱而自鞫之,是希王安石意旨而陷无辜于法也。”挚亦言:“子几捃摭贾蕃,欲箝天下之口,乞案其罪。”安石大怒,使知谏院张璪取绘、挚所论,作十难以诘之,璪辞不为。判司农寺曾布请为之,既作十难。且劾绘、挚欺诞怀向背,诏下其疏于绘、挚,使各分析以闻。挚奋然曰:“为人臣,岂可压于权势,使天子不知利害之实!”即条对所难以伸其说,且曰:“臣待罪言责,采士民之说以闻,职也。今乃遽令分析,交口相直,无乃辱陛下耳目之任!”不报。明日,复上疏曰:“自青苗之议起,而天下始有聚敛之疑。青苗之议未已,而均输之法行;均输之法方扰,而边鄙之谋动;边鄙之祸未艾,而漳河之役作;漳河之害未平,而助役之事兴。其议财,则市井屠贩之人皆召至政事堂;其征利,则下至于历日而官自鬻之。推此而往,不可究言。轻用名器,混淆贤否,忠厚老成者,摈之为无能;侠小儇辩者,取之为可有;守道忧国者,斥之为流俗;败常害民者,称之为通变。凡政府谋议经画,独与一掾属决之,然后落笔,同列预闻,反在其后;故奔走乞丐之人,其门如市。今西夏之款未入,反侧之兵未安,三边疮痍,流溃未定,河北大旱,诸路大水,民劳财乏,县官减耗。圣上忧勤念治之时,而政事如此,皆大臣误陛下,而大臣所用者误大臣也。”疏奏,安石欲窜挚岭外,帝不许,但谪监仓。绘寻出知郑州,璪亦落职。璪,洎之孙也。

遣察访使遍行诸路,促成役书。

庚子,诏宗室不得祀祖宗神御。

辽主如藕丝淀。

丁未,诏唐、邓给流民田。

八月,癸丑朔,遣官体量陕西差役新法及民间利害。

甲寅,诏:“郡县保甲与贼斗死伤者,给钱有差。”

庚申,复《春秋三传》明经取士。王安石初欲释《春秋》以行世,而孙觉经解已出,自知不能复出其右,遂诋圣经,至目为“断烂朝报”,故贡举不以取士。杨绘尝言当复,安石不许,至是帝特命复之。

癸酉,置洮河安抚司,命王韶领其事。初,议取河湟,自古渭寨接青唐、武胜军,应招纳蕃部市易、募人营田等事,韶悉主之,遂至秦。会诸将以蕃部俞龙珂在青唐最大,渭源羌与夏人皆欲羁縻之,议先致讨。韶因案边,引数骑直抵其帐,谕以成败,遂留宿。明旦,两种皆遣其豪随韶以东,龙珂率其属十二万口内附。既归朝,自言;“平生闻包中丞朝廷忠臣,乞赐姓包氏。”帝如其请,赐姓包、名顺。

己卯,以前旌德县尉王雱为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雱,安石子也,为人剽悍阴刻,无所顾忌。年十三,得秦卒言洮河事,叹曰:“此可抚而有也。使夏得之,则敌强而边患博矣。”故安石力主王韶议。初举进士,调旌德尉,着策二十馀篇,极论天下事。时安石执政,所用多少年,雱亦欲与选,乃与父谋曰:“执政子虽不可预事,而经筵可处。”安石欲帝知而自用,乃以雱所作策镂板鬻于市,邓绾、曾布又力荐之,召见而有是命。安石更张政事,雱实导之。

辛巳,辽置佛骨于招山浮图,罢猎,禁屠杀。

是月,河溢澶州,曹村埽决。镇宁佥判程颢方救护小吴,相去百里,州帅刘涣以事急告颢,一夜驰至。涣俟于河桥,颢谓涣曰:“曹村决,京城可虞。臣子之分,身可塞亦所当为,请尽以厢兵见付,事或不集,公当亲率禁兵以继之。”涣即以本镇印授颢,曰:“君自用之。”颢得印,不暇入城省亲,径走决堤,谕士卒曰:“朝廷养尔辈,正为缓急耳!尔知曹村决则注京城乎?吾与尔辈以身扞之!”众皆感激自效。论者或以为势不可塞,徒劳人耳,颢命善泅者度决口,引大索以济众,两岸并进,数日而合。

九月,丙戌,河决郓州。

辛卯,大享明堂,以英宗配。赦天下。内外官进秩有差。

庚子,夏主秉常遣使入贡,表乞绥州城,愿依旧约。诏答曰:“前已降诏,更不令交塞门、安远二砦,绥州亦不给还,今复何议!俟定界毕别进誓表日,颁誓诏,恩赐如旧。”

癸印,增选人俸;鬻诸路坊场河渡,募人承买,收取其利,一岁得钱六百九十八万馀缗,谷帛九十七万石、匹有奇。

冬,十月,壬子朔,罢差役法,使民出钱募役。

立选人及任子出官试律令法。

乙卯,辽主如医巫闾山。

丙辰,置枢密院检详官。

庚申,以鲜于侁为利州转运副使。

初,助役法行,诏监司各定所部助役钱数。利州路转运使李瑜欲定四十万。侁时为判官,争之曰:“利州民贫地瘠,半此可矣。”瑜不从,遂各为奏。时诸路役书皆未就,帝是侁议,谕司农曾布,使颁以为田式,因黜瑜而擢侁副使兼提举常平。侁素恶王安石,及安石用事,侁乃上书,论时政可忧可叹,其逆治体而召民怨者,不可概举。其意专指安石,安石怒,毁短之。帝称其文学可用,安石曰:“何以知之?”帝曰:“有章奏在。”安石乃不敢言。既为副使,部民不请青苗钱,安石遣吏诘之,侁曰:“青苗之法,愿取则与。民自不愿,岂能强之哉!”

戊辰,立太学生三舍法。初,国子生以京朝七品以上子孙应廕者为之,太学生以八品以下子孙及庶人之俊异者为之;试论策经义如进士法。及帝即位,垂意儒学,自京师至郡县既皆有学,岁时月各有试程,其艺能以差次升舍,其最优者为上舍,免发解及礼部试而特赐之第,遂专以此取士。又累增太学内舍生至九百人。至是侍御史邓绾言:“国家治平百馀年,虽有国子监,仅容释奠斋庖,而生员无所容。至于太学,未尝营建,止假锡庆院廊庑数十间,生员才三百人。请以锡庆院为太学,仍修武王庙为右学,上以拟三王、四代胶庠序学东西左右之制。”乃诏尽以锡庆院及朝集院西庑建讲书堂,斋舍、直庐略具。自主判官外,增置进讲为十员,率二员共讲一经,令中书磷选或主判官奉举。厘生员为三等:始入太学为外舍,初不限员,后定额七百人;外舍升内舍,员二百;内舍升上舍,员一百。各执一经,从所讲官受学,月考试其业,优等以次升上舍,免发解及礼部试,召试赐第。其正、录、学谕,以上舍生为之,经各二员。学行卓异者,主判、直讲复荐于中书,奏除官。

初,苏颂子嘉在太学,国子监直讲颜复尝策问王莽、后周变法事,嘉极论其非,擢优等;苏液密写以示曾布曰:“此辈倡和,非毁时政。”布大怒,责张璪曰:“君以谏官判监,学官与生徒非毁时政,而竟不弹劾!”遂以告王安石。安石大怒,尽逐诸学官,以李定、常秩同判监;选用学官,非执政所喜者不与。陆佃、黎宗孟、叶涛、曾肇、沈季长与选。季长,安石妹婿;涛,其侄婿;佃,门人;肇,布弟也。佃等夜在安石斋受口义,旦至学讲之,无一语出己。其设三舍,盖亦欲引用其党也。

辽主谒乾陵。

壬申,以西京国子监教授王安国为崇文院校书。安国官满至京师,帝以其兄安石故,赐对。帝曰:“汉文帝何如主?”对曰:“三代以后未有也。”帝曰:“但恨其才不能立法更制尔。”对曰:“文帝自代来,定变俄顷,恐无才者不能。至用贾谊言,待群臣有节,专务以德化民,海内兴于礼乐,几致刑措,则文帝加有才一等矣。”帝曰:“王猛佐苻坚,以蕞尔国而令必行;今天下之大,不能使人,何也?”曰:“猛教坚以峻刑,致秦祚不传世。今小人必有以是误陛下者。诚以尧、舜、三代为法,则下岂有不从者乎?”又问:“卿兄秉政,外论谓何?”曰:“恨知人不明,聚敛太急。”帝不悦。安国尝力谏安石,以天下汹汹不乐新法,皆归咎于兄,恐为家祸,安石不听。

丙子,诏:“罪人配流遇冬者,至仲春乃遣。”

庚辰,辽诏百官廷议军国事。

十一月,甲申,诏蠲天下见欠贷粮,总计米一百六十六万八千馀石,钱十一万七千馀缗。百姓闻诏,莫不称庆。

丁亥,作中太一宫;从司天冬宫正周琮言也。

戊子,辽免南京流民租。己丑,赈饶州饥民。

壬寅,开洪泽湖,达于淮。

十二月,辛亥朔,诏增赐国子监钱四千缗。

壬子,辽以契丹行营都部署耶律呼敦知北院枢密使事,以知北院枢密使事萧惟信为南府宰相兼契丹行宫都部署。

丁己,辽主命汉人行宫都部署李仲禧、北院宣徽使刘霖、枢密副使王观、都承旨杨兴功俱赐国姓。

戊午,归夏俘。

己未,安定郡王从式卒。

丙寅,省诸路厢军。

乙亥,崇义公柴咏致仕,子若纳袭封。

戊寅,回鹘贡于辽。

先是河溢卫州王供,时新堤凡六埽而决者二,下属恩、冀,贯御河,奔冲为一。帝忧之,自秋迄冬,数遣使经营。议者争言导河之利,张茂则等谓:“二股河地最下,而旧防可因,今堙塞者才三十馀里,若度河之湍浚而逆之,又存清水镇河以析其势,则悍者可回,决者可塞。”帝然之,是月,令河北转运司开修二股河上流,并修塞第五埽决口。镇宁河清卒,于法不它役,程昉为都水丞,欲尽取诸埽兵治二股河。佥判程颢以法拒昉,昉请于朝,命以八百人与之。天方大寒,昉肆其虐用众,逃而归,将入城,州官畏昉,欲弗纳,颢曰:“彼逃死自归,弗纳,必为乱。昉有言,颢自当之。”即亲往开门抚谕,约归休三日复役,众欢呼而入。具以事上闻,得不复遣。后昉奏事过州,扬言于众曰:“澶卒之变,乃程中允诱之,吾必诉于上。”同列以告,颢笑曰:“彼方惮我,何能为!”果不敢言。

1071年历史大事

1071年熙宁谋讨交趾

熙宁三年(1071)十一月,翰林学士承旨王珪即向宋神宗提出了征讨交趾 (今越南)的建议。但参知政事王安石认为目前主要精力应放在富国强兵上,而不应东征西讨。王珪的建议被搁浅起来。于是宋神宗任命萧注为桂州(今广西桂林)知州,负责征讨交趾的具体事务。萧注上任后,经营无方,对交趾并未构成很大的威胁。熙宁六年(1073)四月,沈起任桂州知州后,立即将邕州(今广西南宁)五十一溪峒丁壮编排成保甲,派遣军官对保甲进行军事训练。同时委派官吏引诱羁廉州首领侬善美屑下人民到邕、宜(今广西宜山)等溪峒地区强行修筑城堡。工程刚刚开始,侬善美的部下即发生哗变,杀害了数以千计的宋朝官吏、士兵、农民。宋神宗诏责沈起妄生是非,改任刘彝为桂州知州,代替沈起。刘彝上任后,废除北方兵戍守桂州的制度,将北方兵遣还回去,驱赶新召募的当地士兵、枪杖手戍守边境,建造战船,同时严禁当地人民与交趾人民之间的贸易活动,导致交趾发动了入侵宋朝的战争。

1071年李光吉等叛乱

渝州南川、巴县(今四川南川、巴县)少数民族李光吉、王兖、梁承秀三大家族分别各有地客数千家。他们不时胁迫汉民依附于三大家族,如不服从,即实行屠杀,没收其财产,汉民被迫投靠他们为客户,称为"纳身"。李光吉等人横行乡里,不向宋朝政府纳税服役,窝藏亡命之徒,还经常派他们的爪牙伪装成獠人,劫掠边境民户,官军追捕时,他们又声称獠人已经逃跑。边境地区老百姓深受其害,但不敢向官府告发,其势力逐渐壮大起来。针对这些情况,夔州路转运判官张诜请求朝廷诛杀李光吉等人。宋神宗命令度支判官孙构为夔州路转运使,同张诜一道共同对付李光吉等人。熙宁四年正月,南川县巡检李宗闵、将领李庆等率兵进讨,宋军与李光吉军队在木蓝寨沙溪遭遇,宋军大败,李宗闵等人殉难。宋神宗命令孙构等人妥善处置叛乱事务,同时委派江中行为夔州路提点刑狱,具体负责平定李光吉等人的叛乱。其后,宋军迅速消灭了梁承秀家族。李光吉、王兖二家族比梁承秀势力更大。宋神宗诏令转运司:凡是斩获李光吉首级者除给赏钱外,还升补为官,同时安抚归降宋军的梁承秀地客,以分化李光吉的势力。二月,宋朝兵马使杜安行、王泰等人率领土丁杀死李光吉,平定了李光吉等人的叛乱,收复了宾化县(今四川南川南)。三月,宋朝廷又委派章停到渝州(今四川重庆)处理善后工作,直到熙宁四年(1071)四月,宋朝政府才招降了王兖,取得了平叛的最后胜利。

1071年东明县民上诉

熙宁四年(1071)五月,东明县(今山东东明)数百名老百姓到开封府(今河南开封)告状,指出地方官在推行免役法过程中无端抬高农民户等,很不合理。但开封府没有授理这一案件。因而愤怒的群众强行冲入王安石家中,王安石对老百姓说宰相府并不知道此事,老百姓被迫又到御史台告状,御史台也未受理东明县百姓的状词,这些百姓不得不离开开封府城。宰相王安石对宋神宗说东明县知县贾蕃是范仲淹女婿,此人不尽力推行免役法,造成了东明县百姓到开封府告状的事件发生。宋神宗下令追查东明县百姓上访告状事件。提点开封府刑狱赵子几怨恨贾蕃未能阻止老百姓到京城告状,于是罗织其它罪名,弹劾贾蕃。御史中丞杨绘一针见血地指出赵子几完全是为了迎合宰相王安石,并进一步陈述免役法的弊端。刘挚也多次上书谈论免役法的害处,并为贾蕃辩护。是年六月,宋神宗亲自批示:只治贾蕃不奉公守法,随意抬高农民户等之罪,其余罪行一概免予起诉,以示公正。但东明县民上诉事件却引起了一场对免役法的大论战。

1071年周直孺变革京师榷酒

熙宁四年(1071)六月,周直孺认为在京城的麴院,素来卖洒的酒户没有定额,多少不等,因而很难达到原来卖酒的数量。朝廷虽然屡次变更酒法,但始终未能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开封城榷酒的最大失误在于麴的产量过大,酒的产量也随之而大幅度增加,酒产量增加后,势必导致酒的价格下跌,酒价降低后,酒户获利大大减少,卖酒的酒户也会相应越来越少。因此,要变革京师榷酒之法,最重要的是减少麴的产量,提高酒的市场价格,使酒的产量限制在一定的数额范围内。这样,酒户卖酒就容易了,而且酒户也可获取厚利。他建议每年开封城酒的生产量以一百八十万斤为定额,遇到闰月的年份增加十五万斤,原来每斤酒价格为一百六十文增至二百文。这样,原来官府每年产酒二百二十万斤,共卖钱三十七万贯,改革后只产酒一百八十万斤即可卖钱三十六万贯。宋神宗采纳了周直孺的这一改革方案,至此,开封城的榷酒制度得以完善。

1071年刘挚言免役十害

熙宁四年(1071)六月,刘挚上书宋神宗,陈述免役法有十大弊端:第一,宋朝户籍按资产高低分为五等,但全国各地情况大相径庭,徭役轻重不一,各地户等也颇为悬殊,而国家统一制定役法政策,很显然是行不通的,第二,新的免役法是由于各地户等失实,因此重新登记各户财产,从而确定役钱的多寡,既然已经出现了这种情况,现在重新登记也有可能出现虚报户等现象,这样会造成上等户少纳役钱而下等户多纳役钱的弊病,第三,本朝户口中上等户少、下等户多,按照原来的规定,上等户徭役负担重,下等户徭役轻,新法规定一律纳助役钱,上等户很容易交纳,但下等户大多十分贫困,对于下等户是极为不利的;第四,新的免役法为了多征收雇役钱,但上等户毕竟只是少数,这样就不得不将一些下等户抬高成上等户,这对下等户来说不能不是沉重的灾难,第五,农民每年收获的丰歉完全靠天,但服徭役的人数是固定不变的,助役钱因此是不能缺少的,而且在歉收年景助役钱又不能拖延,也不能豁免,这对广大劳动者是很有害的,第六,农民每年收入大多是农产品或丝帛,助役钱却规定用现钱交纳,农民必须卖掉农产品才能交纳现钱,而助役钱期限较急,农产品价格必须大幅度降低,方能出售,即使役钱可以用农产品代替,但也会有多征收的现象出现,第七,宋朝两税及科买等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已压得农民喘不过气来,就是正常收获的年景,老百姓交纳租赋后已所剩无几,免役法推行后还得交纳役钱,这样势必造成农民逃亡或转入其它行业,如商人、客户等等,甚至铤而走险,聚而为盗贼,第八,一些奸诈之人可以钻法律的空子,将徭役负担转嫁到他人身上;第九,老百姓为国家服徭役往往由各州县差派,上等户差役负担虽然沉重,但最快也得十年才能轮差一次,下等户甚至二十年才能轮差服役一次。免役法让这些人一律出钱,官府负责召募役人,雇佣人服役,出钱少了是不行的,因而,如果役钱征收太少,免役法就推行不下去,如果征收过多,老百姓又承受不了:第十,原来服徭役的都是农民,他们往往都有自己的家产,因而可以尽心尽力地服役。现在改为雇募役人,必然是一些奸巧之辈应募,他们不可能一心一意为国效力,肯定会盗窃国家财产,愚弄官僚,这样,国家的损失是极为惨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