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183年,南宋淳熙十年,金大定二十三年
中文名
1183年
外文名
1183
中国纪年
南宋淳熙十年
又名
金大定二十三年
朝代
南宋
大事记
蒙古,铁木真成为可汗

1183年通鉴记载

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淳熙十年(金大定二十三年,公元1183年)

春,正月,丁丑,以给事中施师点签书枢密院事。

师点入辞,帝曰:“卿靖重有守,识虑深远,朕欲用卿久矣。”

金参知政事梁肃请老,金主谓宰臣曰:“梁肃知无不言,正人也。卿等知而不言,朕实鄙之。虽然,肃老矣,宜从其请。”遂致仕。

壬午,金主如春水。诏:“夹道三十里内被役之夫,与免今年租税,仍给佣直。”

甲申,参知政事李彦颍罢职奉祠,以谏官论其子殴人至死也。

戊子,复广盐客钞法。

诏曰:“盐者,民食所资。向也官利其赢而自鬻,久为民病,朕既遣使谕之,得其利害以归,复谋诸在廷,佥言惟允,始为之更令,许通商贩而杜官鬻,民固以为利矣。然利于民者,官不便焉;何者?盐之息厚,凡官与吏之所为妄费以济其私者,一出于此。一旦绝之,无所牟取,必胥动以浮言,将毁我裕民之政。且朕知恤民而已,浮言奚恤!矧置监司、守令,皆以为民。朕有美意,弗推而广之,顾挠而坏之,可乎?其罢官般官卖,通行客钞法。”

以黄洽为御史中丞。自乾道五年以后,不除中丞者十四年。洽尽言无隐,然所论列,未尝摭拾细故。尝奏言:“因言固可以知人,轻听亦至于失人。故听言不厌其广,广则无壅;择言不厌其审,审则无误。”帝然之。

壬辰,枢密院进呈镇江军兵三年加减之数。帝曰:“养兵费财,国用十分,几八分养兵。”周必大曰:“尚不啻八分。”帝曰:“今民间未裕,江东、浙西寄招镇江诸军及武锋军岁额人数,可并权免三年。所有诸州日前未足之数,特与蠲免。”

先是朱熹行部至台州,知州唐仲友为其民所讼,熹按得其实。而仲友与王淮同里,且为姻家,已降江西提刑,未行,而熹论之。淮以论章及仲友辩疏并进,且微为仲友解,帝以为然。熹论益力,前后章六上,帝不欲穷其事,夺仲友江西新命以授熹。熹辞不拜,遂归,旋予祠。

二月,癸卯,用黄浩言,罢内侍陈源宫观,建宁府居住。

先是源罢德寿宫提举,诏与落阶官,臣僚言其过恶,请寝成命,与一在外宫观,从之。至是浩又言其罪状灼然,当赐窜责,故有是命。既而台察又疏其党与皆一时之臣蠹,于是武略大夫徐彦达,除名,道州编管,家财籍没,进纳德寿宫,其子必闻等三人并追官勒停;甄士昌追进武校尉;李庚追官勒停,仍送筠州编管。士昌,源之厮役,以违法迁转;庚本临安府都吏,与源交通补官;彦达尝充德寿宫阁子库书写,专一为源管家务,官至正使,职至路钤,皆源之力也。

乙巳,金主还都。

戊申,金以右丞张汝弼摄太尉,致祭于至圣文宣王庙。

甲戌,金以户部尚书张汝愈为参知政事。

三月,丙寅朔,建康都统制郭刚言:“去岁合拣汰效用军义兵一百八十五人,自言愿得逐便,乞拣汰。”帝曰:“正恐离军失所,所以留之。如此,与放逐便。”

丙子,金始制宣命之宝,金玉各一。

金主将如会宁,右丞相乌库哩元忠谏,不听,出知真定府。

己丑,知福州赵汝愚,奏海贼姜太獠寇泉南,兵马都监姜特立以一舟先进,擒之,已诛其凶党,释其馀。帝曰:“汝愚处置甚善。古者置刑,王者言宥而有司执法。若有司但务姑息,何以示惩!”特立旋召见,献所为诗百篇,除合门舍人,命充太子宫左春坊并皇孙平阳王伴读,由是得幸于太子。特立,丽水人也。

是月,诏举制科。

夏,四月,丙申,诏:“临安府系驻跸之地,本府属县民户身丁钱,可自淳熙十一年为始,更与蠲放三年。”

监司、帅臣奏到所部臧否。

先是帝曰:“监司、帅臣奏守臣臧否而不行黜陟,何以劝惩!”是日,以王去恶有平黎之功,又通晓郡事,召赴行在。范仲圭、韩璧任满,与监司差遣,汤鸴罢新任。

癸卯,大理寺丞张抑言:“浙西诸州豪宗大姓,于濒湖陂荡各占为田,名曰塘田。于是旧为田者,始隔绝水出入之地。淳熙八年,虽有旨令两浙运司根括,而八年之后,围裹益甚。请自今,责之知县,不得给据;责之县尉,常切巡捕;责之监司,常切觉察。令下之后,尚复围裹者,论如法。”从之。

是月,广西运判王正己上言:“陛下加惠远方,恐官卖科扰,民无所告,复行客钞以救其弊,德至渥也。陛下本以宽裕远民,而今来两路通行,却成发泄东钞。借使两路分画界分,西路漕计不亏,诸郡可以支吾,亭户不致贫乏,岂非陛下之本意!顾闻阙乏之端,有如二十馀州,上下煎茶,倘有申请,朝廷岂能坐视!必须应副,则东路虽有赢馀,亦是朝三暮四,恐徒纷扰。”又云:“顷年章潭为广东提举盐事,力主两路通行之议。及就移西路运判,客钞不敷,漕计大窘,寝食俱废,又得东路二十八万缗,遂以少宽,即同帅臣范成大乞行官卖;此则易地而不可行者,岁月未久,可以覆按。”又云:“绍兴间,通行客钞能三十馀年者,以西路有折科招徕之类;后既住罢,漕计遂窘,因有官卖之法。其后更易不定,大概以东钞通行、西钞不登为患。万一必须通行,则西路漕计或阙,亦须预作指画,不可临期阙误,然不若分路为允也。”

五月,甲寅,以潭州飞虎军隶江陵都统司。

金主命:“应部除官,尝以罪废而再叙者,遣使按其治迹,如有善状,方许授县令;无治状者,不论任数多少,并不得授。”

臣僚言:“祖宗用人,初无清浊之别。韩琦第二人进士及第,未免监左藏库,后为度支判官,皆号称职。请明诏大臣,如行在左藏库之类,稍重其选,与免待阙,遇馆学有缺,却于此取之,以广得人之路。”从之。

鄂州都统郭杲言:“襄阳屯田二十馀年,虽微有所获,然未能大益边计;非田不良,盖人力有所未至,且无专任责者。或谓战士屯田,恐妨阅习,而不知分番耕作,乃所以去其骄;或谓耕作劳苦,恐其不乐,而不知分给谷米,人自乐从。以乐从之人,为实边之计,可谓两便,请给耕牛、农具,俾屯军开垦荒田。”辛卯,诏疏襄阳水渠,以渠旁地为屯田。寻诏民间侵耕者就给之。

废舒州宿松监。

六月,丙申,王淮等言:“时方酷暑,圣躬得无烦郁?”帝曰:“朕自有道以处之,但念闾阎之民不易度耳。往在潜邸,尝有诗云:‘闾阎多悖郁,方愧此身闲。’”淮曰:“真古帝王之用心也!”

己酉,太府寺丞勾昌泰言:“蜀中制置使,关六十州之安危,或有疾病迁动,自朝廷除授,动经年方到。请于从臣中尝储一二人于蜀中,令作安抚使,一旦有制置使阙,便可就除。其于思患预图,最系国家大事。”帝谕宰执曰:“此正在卿等留意,今后欲除蜀帅,须是选择可备制置使之任者,庶临时不致缺事。”

诏经理屯田。

建康府御前诸军统制司奏:“契勘淮西荒闲田土,如和州兴置屯田五百馀所,庐州管下亦有三千六围,皆濒江临湖,号称沃壤,自后废罢,拨还逐州,召人请佃,寻许承买,今多为良田。自馀荒地,亦有豪强之户冒耕包占。”诏令淮西帅、漕司同取见系官田亩实数闻奏。都统郭刚,寻奏和州历阳县荒圩五百馀顷,可以开耕,每田一顷,三人分耕,合用官兵一千五百人;建康留守钱良臣,亦奏上元县荒圩并寨地五百馀顷,不碍民间泄水,可以修筑开耕。

壬子,金有司奏右司郎中段珏卒,金主曰:“是人甚明正,可用者也。”因叹:“臣下诡随委顺,相习成风。南人劲挺,敢言直谏者多,前一人见杀,后复一人继之,真可尚也。”

辛酉,诏曰:“朕恻怛在心,惟吏或不良,无以宣德明恩。若乃贪饕无餍,与货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下民,有一于此,足秕邦政。天下之大,郡邑之众,假势放利,实烦有徒。若此,朕虽有爱民勤政之诚,焦劳于上,仁恩利泽,何由而下究哉!朕嗣服之初,盖尝考法祖宗,严赃吏之禁,其持心不移,复出为恶者,既已逮治一二,厉在位矣。岁月既久,法以渐缓,赃过之吏,忸习宽政,日甚岁剧。今列官处职,奸法不忌,是与盗无异也。国有宪法,朕不敢废。今后命官犯自盗、枉法赃罪抵死者,籍没家财,取旨决配,并依隆兴二年九月已降诏书施行,必无容贷。”

王淮以唐仲友故怨朱熹,欲沮其见用,于是吏部尚书郑丙上疏,言近世士大夫有所谓道学者,欺世盗名,不宜信用,帝已惑其说。淮又以太府丞陈贾为监察御史,贾因首论曰:“臣窃谓天下之士,所学于圣人之道者,未始不同。既同矣,而谓己之学独异于人,是必假其名以济其伪者也。邪正之辩,诚与伪而已。表里相副,是之谓诚;言行相违,是之谓伪。近世士大夫有所谓道学者,其说以谨独为能,以践履为高,以正心诚意、克己复礼为事。若此之类,皆学者所共学也,而其徒乃谓己独得之;夷考其所为,则又大不然,不几于假其名以济其伪者耶?愿陛下明诏中外,痛革此习,每于听纳除授之间,考察其人,摈弃勿用,以示好恶之所在。庶几多士向风,言行表里一出于正,无或肆为诡异以干治体。”帝从之。由是道学之名,贻祸于世。

其后直学士院无锡尤袤言于帝曰:“道学者,尧、舜所以帝,禹、汤、文、武所以王,周公、孔子所以设教。近立此名诋訾士君子,故临财不苟得,所谓廉介;安贫守道,所谓恬退;择言顾行,所谓践履;行己有耻,所谓名节;皆目之为道学。此名一立,贤人君子欲自见于世,一举足且入其中,俱无所免,岂盛世所宜有?愿循名责实,听言观行,人情庶不坏于疑似。”帝曰:“道学岂不美之名?正恐假托为名,真伪相乱耳。”

郑丙后知泉州,为政暴急,或劝之尚宽,丙曰:“吾疾恶有素,岂以晚节易所守哉!”闻者哂之。

是月,两浙水,命赈之。

1183年本年年表

1、蒙古,铁木真成为蒙古乞颜部的可汗,这一年,他22岁。

2、金国,进入金世宗统治的晚期,金国渐渐进入全盛时期

3、西辽,西辽末主耶律直鲁古即位第六年,国力随日渐衰弱,但仍保持着对花剌子模的宗主权。

4、穆瓦希德王朝,哈理发尤素福一世率大军进犯萨塔兰,但被葡萄牙守军击溃,哈理发本人重伤。不久在撤退中死去。)

5、古尔王朝,吉亚斯丁主要治理古尔王国本土,其弟希哈卜丁·穆罕默德·古尔则致力于开拓疆界。这时,其版图已包括阿富汗、伊朗的呼罗珊、吐火罗斯坦和印度大部分地区

6、弗拉基米尔大公国,与基辅大公国联合,发动了对彼洛维茨人的战争。

7、吐蕃,大小各部统一在宗教旗帜下,并由阿里王系统治。

8、南宋,进入南宋能力最强的皇帝—宋孝宗统治的晚期,南宋保持着经济上的绝对优势。

9、阿尤布王朝,撒拉丁开始进攻耶路撒冷,并攻占努尔丁王国的都城阿勒颇,其弟阿迪尔割据阿勒颇。

10、神圣罗马帝国,伦巴第联盟取得对腓特烈一世的决定性胜利,迫使德意志与第一次伦巴底联盟签订《君士坦茨Constance和约》,第一次伦巴底联盟承认德意志之宗主权,但德意志须放弃在各城市任命官吏的权利。

11、塞尔柱帝国,早已没有当初大塞尔柱帝国的强大,但依旧保持着对周边6国的宗主权。

12、挪威王国,国王斯维列攻击了丹麦卑尔根的舰队,逼迫国内敌对势力出逃。

13、基辅大公国,面对日益严重的波洛伏齐人的威胁,基辅大公率罗斯诸公国发动了为期3年的战争。

14、西夏,仁宗的统治进入最后10个年头,他指定的《新法》使封建制在西夏已基本基本确立了,并使西夏处在鼎盛时期。

15、花剌子模,即位三年的苏丹台卡史为恢复国家的独立地位,开始策动对突厥人的进攻。

16、雅达瓦王国,王国在田比拉马五世统治下,开始向西方和南方扩张。

吴哥王朝17、真腊,吴哥王朝在国王奢耶拔摩七世统治下进入最盛时代,并不断发动对占婆的进攻。

18、阿拉伯帝国,仍处在突厥人的控制之下。

19、拜占庭帝国,反拉丁人骚动已经持续一年,10月,亚力克西二世被迫立安德洛尼卡一世同为皇帝,11月,安德洛尼卡一世逼迫亚力克西二世杀太后玛利亚后又将其杀死。

20、索索尔王国,作为西非反伊斯兰教国家而崛起。

21、三佛齐,国事强盛,拥有强大舰队,与谏义里国争夺南洋霸权。

22、蒲甘王朝,在那罗波帝西都统治下,国内佛教盛行。

23、英格兰王国,亨利二世长子小亨利去世,理查(狮心王)成为王位合法继承人,但年老昏聩的亨利二世却想传位于他宠爱的小儿子,导致平凡的叛乱。尽管如此,金雀花王朝仍然保持着对法兰西王国的绝对优势。

24、森纳王朝,王朝在拉克什曼纳.森纳的统治下继续向西扩张。

25、瑞典王国,继续着对芬兰的征服。

26、玛雅,科科姆氏族开始崛起。

27、扎格维王朝,国事日渐强盛,国王在全国范围内大造教堂。

28、日本,源义仲在北陆地区打败平氏同年7月,将平氏家族赶出京都,同时导致源氏家族的内乱。

29、加涅姆,国王塞尔马开始向北沿着恩圭米—比尔马—贾多水井线扩张,试图控制通往突尼斯的商道的南段。

30、罗姆苏丹国,在苏丹艾尔斯兰二世统治下进入最强盛时期。

31、谏义里国,以强大的海上舰队为依托与三佛齐争夺南洋霸权。

32、法兰西王国,国王腓力二世使王权逐渐加强,同时妄图策同阿奎丹的理查(狮心王)发动反对英王亨利二世的叛乱。

33、遮娄其王国,对卡利亚尼·卡拉丘里的战争进入了最后阶段。

34、伽色尼,领土大部被古尔王朝占领,并被迫承认对方的宗主权。

35、耶路撒冷,国王博杜安四世的麻风病不断恶化,但仍然保持着对撒拉丁的强大震慑力。

36、越南,李朝的统治进入了最后时期。

37、占婆国,处于与真腊的战争中。

38、印加,在第一位皇帝的率领下向库斯科地区迁徙。

39、呼鲁纳王朝,在无畏王统治下进入鼎盛时期。

40、葡萄牙,穆斯林大军进犯萨塔兰,经过殊死搏斗,葡萄牙守军不但守住城池,还冲进了穆斯林的大营,重伤了哈理发尤素福本人。尤素福不久在撤退中死去。

41、扎腊王国,保持着在西苏丹地区1180年以来所建立的霸权。

42、威尼斯,保持着地中海的商业霸权。

1 月20 日金廷颁行强取诸部羊马法。

七月金廷以户籍混乱、人口不实,一旦按籍征发猛安、谋克壮丁,将出现不均之患,决定在上京等22 路地区进行全面核查,阅其户口、畜产之数。

八月尚书省奏报各地猛安、谋克户口、田亩、牛犋之数。计全国猛安202,谋克1878,户615624,口6158636。

九月金廷译经所进献所译《易》、《书》、《论语》、《孟子》、《老子》、《列子》及《新唐书》等书于金世宗。

1183年历史大事

宋复禁浙西围田

淳熙十年(1183)四月,因浙西诸州豪宗大姓不顾淳熙三年和八年禁令,大肆围裹湖荡为田,危害水利,宋廷责令诸县知县不得给据围裹,县尉常切巡捕,监司常切觉察,仍许人上告。同时规定:令下之后,如有围垦者,以违制论处,所围之田,断然开掘,给据与失察者,亦论如法。

宋以左藏南库隶户部

宋左藏南库本为御前桩管激赏库,先由宰相支配,后隶御前,孝宗即位后改称左藏南库。南库移用皆出自朝廷,不隶版曹。淳熙十年(1183)八月,宋廷始将此库并归户部。后二年改名左藏西上库。

宋禁内郡行用铁钱

淳熙十年(1183)九月,宋廷下令禁止内地郡县行用铁钱。

宋兼行义役、差役

宋既推行义役,其弊日益暴露。与役者或凭材智把持其事,或以气力凌驾众户,专利谋私,以致虐贫优富,凌寡暴孤。义役之名既立,则役户不得安其业。雇役之法既行,则役户不得安其居。淳熙十年(1183)十月,孝宗为此下诏:两浙义役,许从民便。十一年,谢谔建议:义役之行,当从民便;其不愿者,乃行差役。正月,孝宗诏江东、江西诸监司,义役、差役许从民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