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庄和银号通常无多大差别。在习惯上,华北、东北各地多称银号,长江中下游及东南各地,则钱庄、银号两种名称都有。在兰州不论规模大小均称银号,又分三种:门市银号,经营银钱兑换,收入贴水;驻庄银号,系外地钱庄派驻单位,所营存放汇业务均通过当地银号进行;普通银号,经营存放汇兑换业务,当地基本队伍。
广州钱业分为三类:银号,以放款为主;西号,以汇兑和存储官款为主;“五家头”或“六家头”,以开炉倾销银锭为主,相当于银炉。由于长期经营习惯,各地还有许多名称和做法。
明代建成的钱庄,延续到清及民国继续发展。清以银两为主,兼用制钱,晚期加上银元、铜元和纸币,延伸到民国沿用,更为复杂多变。
这五大类货币之间及其本身就有多种成色、版别、折价、鉴定、公估、兑换行情及地区差价等等的计算行用。因此,清初四朝时钱庄业务愈加活跃,除包揽兑换外,还大做存放汇和保管保证等业务,并发行钱票和其他票券,成为该期的主要金融机构,操纵兑换和银行大权。
嘉道年间,清廷内忧外患接踵而至,财政困难,市面不景气。有些钱庄投机倒把,多有倒闭。咸丰年间,京沪等地钱庄出现倒闭风潮,如咸丰三年二月十五日这天,北京就因挤兑风潮,倒闭钱庄二百多家。清末及民初,在洋行和外国银行扶植下又兴盛起来,趋向买办化,成为外商银行势力进入内地的工具。
19世纪20年代,在沿海地区,特别在五口通商地,钱庄、外国银行、本国银行一度成三足鼎立之势:随着钱庄地位渐次被银行所取代。1933年实行废两改元后,钱庄在银两、银元和兑换业务上的好处所剩无几;加上金融垄断资本挤压,钱庄更形困难,到抗战时期已经奄奄一息。1945年抗战胜利后,钱业又重燃起发展希望。
1947年10月16日,上海、南京两地钱业发起在南京介寿堂举行“民国钱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成立大会,但不久,随着内战的爆发,钱庄每况愈下,除在中小城市和农村还有信用活动外,在大城市仅能苟延残喘。上海解放后,钱业于1952年底并入公私合营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