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黑社会头目聂磊「青岛黑帮号称34聂磊公司34当地高层宴请运动员酒店被砸而败露」

青岛黑社会头目聂磊「青岛黑帮号称34聂磊公司34当地高层宴请运动员酒店被砸而败露」

聂磊被执行注射死刑 现场戒备森严

青岛黑社会头目聂磊「青岛黑帮号称34聂磊公司34当地高层宴请运动员酒店被砸而败露」

聂磊

聂磊(1967年7月17日~2013年9月17日),男,山东青岛人。

2010年6月被公安通缉;2010年9月被抓获归案。2011年12月,青岛黑社会头目聂磊在胶州法院受审;2012年3月,聂磊一审被判死刑。8月20日,二审维持原判。

2013年9月17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聂磊执行了死刑。

这个黑社会有多黑?《聂磊等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披露了案情相关细节。

聂磊公司

1983年至1992年间,聂磊曾因抢劫、斗殴,两次被判刑,一次被劳动教养。1995年起,聂磊以狱友、邻居、亲属等关系,先后纠集姜元、卢某某、史某某、刘峰国及刘峰玉等,成立青岛群力置业有限公司、祥隆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开发房地产,在青岛市中山路、南京路等处开办红星游某某、震泰游某某、福满多娱乐城等游戏、赌博场所,聚敛了大量财富。

1998年后,聂磊等为维护组织利益,扩张势力范围,以其经营的游某某、赌场为依托,吸纳、招募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劳改劳教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进入开办的实体。一些混混觊觎聂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影响力,先后聚集于聂磊身边,逐步形成了人数较多、成员基本固定、内部层级分明、组织结构较为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聂磊为组织规定了明确的纪律,对外统称“聂磊公司”。

他们称我为大哥

聂磊供述:我与钟伟、钟东、钟方、吕传波、安某某1、史某某、王某1、刘亚俊等人是邻居,从小一起长大。我和周新国、王青曾同案被劳动教养,1993年后,相继认识了刘峰玉、刘峰国、姜元。1993年开始个体经营,1996年与刘峰玉成立祥隆置业有限公司投资房地产,并带领钟伟、钟东、钟方、安某某1、史某某、刘峰山、刘峰国、周新国等人以电子游戏室名义投资经营赌博游戏机、龙虎斗赌博台。任某、姜元、王某某1、吕传波、薛宗辉、李方强、陈瑞军、杜欣、刘亚俊、丁健、冷俊江等人先后加入。吕传波、安某某1、钟东、钟方各自有一批手下,他们称我为大哥,当时社会上流行公司的说法,我们这伙人被称为“聂磊公司”。1998年起先后在青岛市多处地点开设百家乐赌场,与安某某1、史某某、姜元、卢某某、刘峰国、任某、刘亚俊等人管理经营赌场。为避免公司人员私自在外面做事带来麻烦,规定“聂磊公司”人员不准擅自插手拆迁项目,不准参与赌球、吸毒,不准打着公司旗号私自在社会上办事等纪律。吕传波、钟伟、钟东、钟方、安某某1、王青、王海等人因违反公司纪律等原因先后离开了公司。2004年起把刘峰玉独立出来成立全濠实业有限公司经营房地产,并利用公司名义出面联系处理各种关系。2006年与李某2共同出资在青岛市香港中路经营新艺城夜总会,每月能分到100余万元,李某2将我的分红转账到山东省房地产管理公司或者全濠实业有限公司。我让任某、熊新、马某某、王某1等人办了一些打打杀杀的事情。为防止有人打公司成员、办事时震慑对方,提高公司的社会地位,陆续存了一批枪。2008年起与卢某某合作开设百家乐赌场,由卢某某、姜元共同管理。公司赚的钱给陈平、钟伟、钟东、钟方、安某某1、史某某、王海、吕传波、姜元、卢某某、谢龙、刘峰国、任某、冷俊江等人分红、发福利、购房买车,支付公司员工工资、奖金以及公司房租、水电费,购买通讯工具、枪支费用,给受害人支付医疗费、丧葬费、抚恤金、买房子等,以及为疏通政府部门关系花费。我分的钱用于我和家人买房子、买车及日常生活费用等,有的亲友和朋友买车、投资做生意也是公司出钱。

青岛高层宴请运动员酒店被砸而败露

位于青岛市老城区核心、香港中路的青岛颐中皇冠假日酒店,近40层,高耸入云,是青岛市知名的涉外五星级酒店,常年承接青岛市政府的接待活动。

2010年3月下旬,由国际泳联举办的“李宁杯国际跳水系列赛”在青岛举行。这是自2008年奥运、2009年十一届全运会后,青岛市主办的又一个国际A级大赛,青岛当地以极高的规格应对之。前来参加比赛的国内外运动员,均被安排入住颐中皇冠假日酒店。

3月26日晚,青岛市高层在该酒店宴请参赛运动员及来宾,酒店及警方随之加强了安保工作。但就在当晚,层层安保之下,该酒店内竟发生了严重的暴力事件,让青岛市当局颜面尽扫。

据青岛当地媒体报道,27日凌晨1时许,酒店三楼的夜总会内,突然闯入20多名拿着刀具的男子,砸碎花瓶和茶几,并对夜总会服务经理孙某施暴十多分钟,孙身中八刀,昏迷不醒。警方调查显示:这起暴力事件的幕后主使,就是聂磊。

劣迹斑斑

10余年来,聂磊团伙参与数宗涉及命案的重大治安案件,劣迹斑斑。

1999年7月16日,聂磊当时在中山路开办红星游乐城,将游戏室发广告的三人打伤,随后三人被送往医院救治,后其中一人抢救无效死亡。

2000年4月10日,聂磊在延吉路波尔卡迪厅娱乐时与误闯进其包间的王某等人发生肢体冲突致王重伤。事后,聂磊等人以赔偿25万元为条件,要求他不向公安机关报案。

2000年10月12日,聂磊指使手下将青岛辉煌人间娱乐有限公司经理李某的双腿打断。2006年12月5日,聂磊指使手下殴打33路公交车队车队长。

因怀疑妻子周某与一名叫朱某的男子有不正当关系,聂磊指使几个手下,于2009年4月7日将朱某带到昌乐路一家茶楼,将其面部打伤。后来聂磊感觉到,朱某并未因此有所收敛。当年4月13日,朱某刚走出小区便被劫持至面包车上,对方把事先准备好的硫酸倒在身上……

10多年来,被告人聂磊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40余起,致2人死亡、1人重伤、13人轻伤、8人轻微伤,非法买卖枪支1支,非法持有枪支13支。(重案组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