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初,“流氓犯”徐兰芳,被逮捕归案后,留下的一张老照片,当时的她三十岁出头,家住新联乡碱场村九组。 她从七四年开始,她就与多人乱搞关系,八二年与陆兵勾搭成奸,后来被丈夫发现,并将她扭送到公社,徐兰芳对丈夫怀恨在心,两人关系日趋恶化,经常争吵不你,丈夫气不过,于是服毒死亡,造成严重后果,徐犯行为构成“流氓罪”,被依法逮捕。 当时正处于严打期间,可以说对“流氓罪”零容忍,在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流氓罪甚至可以判处死刑。

80年代初,“流氓犯”徐兰芳,被逮捕归案后,留下的一张老照片,当时的她三十岁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