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白宝山被拘捕后,留下的一张老照片,照片中的他光着身子,脚上戴着沉重的铁链,蹲在墙角,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白宝山,是一个在九十年代臭名昭著的劫匪,他的名字在当时的社会引起了极大的震动。他不仅参与了多起重大抢劫杀人案,而且还是这些案件的主凶。他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使许多人失去了生命和财产。 白宝山在九十年代活跃在北京、河北、新疆等地,先后作案15起。在这些案件中,他杀害了包括狱友、军人、警察、作案同伙和无辜群众在内的17人,抢劫现金140余万元人民币。 他的犯罪行为使许多人失去了亲人、朋友和邻居,使许多家庭陷入了悲痛之中。白宝山的犯罪行为不仅仅是对生命的蔑视,更是对社会正义的挑战,最终他在1997年9月5日被捕,1998年4月被执行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