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丨十八
文丨科技点子王
2020年2月,湖南双峰一周姓男子非法闯入他人家里,不仅误伤了自己还捅伤了一男一女。女户主随后报警,警察来了以后,将周姓男子带走,却很快就释放了。
8个月后,女户主送儿子和外甥女上学的途中,周某直接开车将女户主和她儿子撞死,女户主的外甥女也身受重伤,可谓是一场人间惨案。
明明2月份的时候,周某就已经有故意伤人的违法行为,为何警察却没有将其逮捕呢?在交通案件发生后,之前处理周某故意伤人案件的4位民警被提起了公诉。
那么周某和女住户之间究竟有何深仇大恨,让周某三番两次一定要弄死对方?周某第一次违法的时候,为何会被无罪释放?4位涉案民警又为何会被提起公诉?法律能不能给死者一个正义的交代?
一场同学集会,矛盾渐生2017年1月,湖南娄底双峰县的彭女士家中举办宴会,庆祝乔迁新居。她通过微信的方式喊了十来个中学同学来家里玩。
多年未见的老同学好不容易聚在一起,自然是聊得很嗨,大家喝了不少酒,还发了很多照片在同学群中,气氛很是热闹。
这件事过去几天后,彭女士却突然收到了同学周某的威胁短信。原来周某那天喝多了酒,怀疑彭女士在同学聚会的时候,录制了一些不利于自己的隐私视频。面对老同学的质问,彭女士立刻联系了其他的同学,证明自己并没有干过周某说的那些事。
可周某却不相信,认为是彭女士串通了其他的同学,就是想要掌握自己的把柄,让自己出丑。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周某多次携带钉射枪跑到彭女士的新家,对她进行威胁;还编辑了一些恐怖的短信威胁她,声称要杀了彭女士以及她的家人。
彭女士实在没有想到,自己的老同学会是一个如此偏执的人。她曾经想过要报警,但是考虑到周某的母亲才刚去世不久,加上周某本人又离了婚,觉得他做出这些事情可能也只是在发泄心中的愁苦罢了,也就没有将事情闹到警察局去。
可彭女士的仁慈,换来的却是周某的得寸进尺。
在陆陆续续骚扰彭女士三年之后,2020年2月26号的下午,周某手持一把刀具,偷偷潜入了彭女士的家中,准备伺机行动。
这天晚上10:00的时候,彭女士听到自己家的楼上总是传来一些稀疏的声音,起初她还以为是老鼠,准备上去瞧一瞧。刚好这时彭女士的堂弟也来了她家,二人便一起上楼,准备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楼上的周某,一看到彭女士喊了人来,还以为是自己暴露了,直接拿着刀就朝彭女士的左颈部刺去。彭女士的堂弟一见堂姐被人伤害,立刻冲过去夺刀。二人在搏斗过程中,周某不停地挥舞着刀具,结果堂弟身上也见了血,而周某的手部亦受了伤。
三人的搏斗声,以及彭女士的呐喊叫来了邻居们。大家赶紧报了警,打了急救电话。警察来了以后,将周某带回了双峰县公安局井字镇派出所。
彭女士则因为颈动脉破损的缘故失血过多,直接被救护车拉着送进了手术室进行抢救,医生更是一度给彭女士下发了病危通知书,彭女士生命危在旦夕。
好不容易等到彭女士治愈出院后,她却得到警方早就释放了周某的消息,而且警方最后给出的伤情结论是彭女士及其堂弟还有周某三人,都属“轻微伤”。
明明彭女士都已经下病危通知书了,警方却还是想要糊弄了事,实在是令人费解!
追二连三,直接开车撞人面对警方给出的伤情鉴定,彭女士及其家属自然是不满的。然而还没等他们对警方的处理方式表示异议的时候,周某又开始上门搞破坏了。
2020年4月份的一天,周某携带一柄螺丝刀跑到了彭女士的家门口,他在门外大声叫嚣着“老子早晚有一天要弄死你!”
看着周某嚣张的态度,这次彭女士也没有息事宁人,直接打电话报警,警方也带走了周某。彭女士毕竟只是一个普通人,对于官方的力量还是很相信的,她以为这次警方肯定会对周某采取措施。
然而彭女士或许不知道有钱能使鬼推磨,而在公安系统中也存在着一批“滥用职权的蛀虫”。
2020年10月12日,彭女士向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准备送儿子和外甥女一起去上学。在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一辆小汽车径直直地冲向了他们。
伴随着“嘭”的一声,彭女士的电动车被小汽车撞翻在地,彭女士的儿子当场失去了生命特征。彭女士虽然身受重伤,却还是想要爬向儿子所在的方向。
结果那辆小汽车一见彭女士还能动,直接倒车再次碾压了彭女士的身体,彭女士经医院抢救无效后也去世了,唯有外甥女因为位置比较好的缘故,才捡回了一条命。
面对这明显属于凶杀案的交通事故,警方立刻出动警力,并在12天后找到了逃离现场的周某,将其逮捕归案。
公检法部门对周某的精神方面进行了鉴定,确认周某没有患有精神类疾病,他开车撞死彭女士的行为完全出于他的主观故意。
2021年5月,在彭女士无辜遭到周某打击报复去世后的七个月后,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某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宣判:
“周某故意开车撞死彭女士及其儿子,触犯了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
周某的杀人行为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巨大,应当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除此之外,周某还需要赔偿彭女士及其家属12万的精神损失费用。”
听到周某被判处死刑后,彭女士的家属忍不住潸然泪下,但同时他们也表示自己的维权之路还没有走完。
彭女士的家属一致认为,如果不是因为之前周某打伤人的时候,警方没啥处罚直接放人,周某的胆子也不会越养越大,以致于到最后有了杀人的心。
所以彭女士的家属认为,当初释放周某的警察也必须得到应有的惩罚。
4位办案民警遭刑事拘留
在彭女士及其儿子去世后,彭女士的前夫为了讨回一个公道,不断地向纪委、监察部门反映举报办案人员的问题。虽然彭女士和前夫因为生活琐事的原因,已经协议离婚了,但是对于儿子他们是共同抚养的,两人之间也还有很深的感情。
2021年2月份的时候,彭女士的前夫终于收到纪委对双峰县公安局井字镇派出所所长贺某,以及其他三名涉案民警进行留置调查的消息。不久后,这四名警察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经过相关调查后得知,凶手周某是双峰县公安系统中某交警大队副队长的表兄弟。
早在2020年2月份,周某捅伤彭女士之时,该副队长就联系了井字镇派出所所长贺某,询问了这一起案件,并请求贺某多多关照一下周某,自己这边也会有所表示。
贺某在接受周某递过来的相关礼品后,安排人员做出了彭女士等人的“轻微伤”伤情鉴定。
原本周某用匕首刺伤彭女士的行为,已经达到了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但是在贺某的指示下,通过与其相关人员进行联系,最终公安局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
针对彭女士在20年4月份的报警,说周某再次闯入她家的情况,原本井字镇派出所所长贺某是不想再管周某这个案件了,想要秉公办理。
结果当天晚上却再次收到了周某的表兄弟,也是贺某曾经的上司葛某的电话求情。顾念着葛某是自己的老领导,以及当初在单位上的情分,还有不菲的报酬金,贺某决定再帮周某一次。
当天,贺某先是联系了直接负责周某案件的警察龚某,向他说明了周某是葛某亲戚的事实,请求帮忙关照一下。龚某在得知这一消息后顺水推舟,让贺某将周某带了回去,没有作出立案决定。而贺某在对周某进行一番口头教育后,就把他释放回家了。
周某带凶器堵门后,彭女士曾经多次询问民警罗某,有关周某寻衅滋事案件的相关进展。但是罗某因为早就收到了贺某的请求关照的消息,对于彭女士的请求自然是敷衍应对,每次都说“还在调查中”或者“我还有事”就挂掉了彭女士的电话。
两次违法犯罪,都没有得到相关的惩罚,这让周某产生了可以随意违法的错觉。最终,在2020年10月的时候,他胆大包天地撞死了彭女士及其儿子。
因为涉及到恶性杀人,属于重大刑事案件,周某的关系网再也保不住他了,他被判处死刑后,他背后的关系网也被一网打尽。
涉案的4名民警,在被刑事拘留后,很快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给予的最严厉的惩罚。
596万行政赔偿,也换不回妻子和儿子的命
周某一审被判死刑后,当庭提出了上诉。而彭女士的家属除了要关注周某的二审外,还选择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彭女士的前夫认为,正是因为双峰县公安局的有关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知法犯法,没有对周某采取强制措施,才导致了他的前妻和儿子遇害。双峰县公安局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此,他提出了596万余元的行政赔偿请求。
当然彭女士的前夫也表示,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不要这596万元,只要他的前妻和儿子能够活着回来。
针对彭女士前夫提出的行政诉讼,双峰县公安局认为,虽然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拖延履行职责的行为,但是彭女士母子遇害完全是周某的个人行为,与双峰县公安局民警是否履职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周某也不是在释放以后,就立刻行凶的,他们不应该承担侵权赔偿的责任。但是考虑到具体情况,他们希望能够与彭女士的前夫进行协商,给予死者家属4万元的经济补偿。
彭女士的前夫对于双峰县公安局给出的这一处理方案自然是不能接受,选择了继续诉讼,民与官即将对簿公堂。
彭女士的前夫表示,他希望周某故意杀人案二审能够维持原判,自己也能尽快打赢行政诉讼官司,以此来告慰前妻和儿子的在天之灵。
结语
虽然说个案不能代表整体,但是周某故意杀人案也反映出在公检法这个群体中,确实存在一些违法乱纪的败类。
如果相关人员没有滥用职权,或许像彭女士这样的惨案就真的能够避免。
好在随着国家对于公检法系统进行教育整顿,越来越多的“大老虎”“小苍蝇”被揪了出来。
正所谓雁过留痕,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一旦违法犯罪,必将遭受法律的制裁,人民对于违法乱纪的行为是零容忍的。
湖南一男子开车撞死同学母子曾频繁滋事,他们之间有何仇怨?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种人?自己生活和工作不顺利,却将自己生活上的这种不顺利归咎到他人身上。这种人有强烈的妄想症,心理属于特别不健康的类型。在湖南就有这样一名男子,就是因为这种凭空臆想症,让他对一名母子频繁挑衅,以至于造成这对母子死亡。
这名男子在之前持刀入室砍伤三人,之后并没有受到处罚。但是在七个月之后,他再次行凶开车撞死女同学母子。在2017年,湖南娄底的彭女士刚刚新房建成,所以就邀请同学们过来参加宴席。但是在参加宴席的过程当中,有一位同学周某就凭空臆想,认为彭女士对他录音拍视频。不仅如此,周某还将自己生活和生意上的不顺,和彭女士这样的行为联系起来。
在这之后,周某就多次恐吓、威胁彭女士。看似无厘头的异想,却让周某对彭女士一家人多次纠缠。2019年除夕的时候,周某携带凶器到彭女士家,对彭女士进行威胁。并且还在此期间,周某多次发恐吓信息威胁彭女士,并且声称要杀了彭女士以及家人。
虽然多次挑衅威胁彭女士,但彭女士家人念及周某家庭不顺,所以并没有选择报警。但没有想到自己和家人的仁慈,并没有换来周某的良心。在那之后,周某依然对彭女士一家人进行骚扰,甚至威胁到生命。有一次差点将彭女士害死,但周某很快就被放了出来,因为周某的表哥在交警大队认知,所以他并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在2020年10月12日,周某驾车故意撞击彭女士的摩托车,在这场事故中,彭女士和儿子死亡,外甥女受重伤。最终周某受到了法律制裁,被判处死刑。其实周某和彭女士根本就没有任何矛盾和恩怨,周某一直将彭女士当做自己的假想敌,所以才会在这么多年以来,一直骚扰她们一家人。
湖北男子砍伤女同学未处罚,并撞死同学母子,如何站在法律角度看待此事?
我们国家一直都是一个法律至上的,因为法律是绝对的公平公正的,不允许有任何的徇私枉法,也不允许坏人逍遥法外,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仍旧有很多人不遵守法律,不把法律放在眼里为所欲为,即使这样我们也要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不遵守法律的人他们终将会得到法律的惩罚。
在湖北有一个男子半夜潜入同学家中把女同学砍伤了,但是他并没有收到法律的惩罚,在安逸了七个月之后他又撞死了同学母子,他这件事情主要就是因为当地的民警徇私枉法,对于他起到了一种保护的作用,但是我们不要心疼每一个犯错的人,他们都是罪有应得的。
无论在什么时候,对于一个知错不改还明知故犯的人来说,纵容都是对于受害者的迫害,就是因为由当地民警的纵容,才会导致后续有这一对母子的继续受害。
我们站在法律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这个罪犯,还是这个民警他们都是触犯了法律的,这个男子他所犯的罪是故意伤害罪,是没有办法被我们所原谅的,当地的民警也是触犯了法律的,他所犯的是徇私枉法罪,以及滥用职权罪,在这一场案件中,当地的有关单位以及罪犯两个人都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受害者的,也是用来让真正的坏人受到惩罚的,正是因为有了法律的保护,才会让那些受害者的心理达到一种平衡,如果没有了法律的保护,那么就是对于受害者的另一种迫害,会让他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糟糕。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允许有一丝丝的徇私枉法,那都是法律的不尊重,不要站在道德的层面去怜悯任何一个罪犯,他们都是罪有应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