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偃师二里头文化遗址中,出土了一把长65厘米的大玉刀,最厚处为0.4厘米,有锋利的刃部,刀背部钻有七孔,故名“七孔大玉刀”。类似的玉刀还发现过多枚,但形制稍短,刀背钻三孔或五孔,时代有早于二里头时期的,也有与二里头同时的。从它们若大的形制看,决不是装饰品,学术界就大玉刀的用途展开了讨论。

玉刀保存得相当完好,并且是迄今为止所见的最精美的饰纹者,可以称得上绝品。此刀在当时有什么用途?人们纷纷进行了猜测。有人认为是古代代表权威和地位的玉质仪杖器,有的认为是当时行刑用的刑具。

七孔玉刀的作用

在博大精深的华夏文明中,玉器以其特有的品性和属性,融入了古代政治、经济、文化思想、伦理道德、宗教和社会的各个方面。玉本身是没有什么文化内涵的,只不过是精美的石头而已。但随着人们对它的认识的加深,进而意识到玉是可以代表陽精至纯的东西,以为是天地之精华,于是逐步赋予了它丰富的文化内涵。玉在中国古代被推崇为万物的主宰,我们可以从篆书中的玉的写法看出古人对玉的推崇。

在篆书里玉被写为“王”,与现今的玉相比少了一点,“王”代表一根丝绳贯穿着三块美玉,与参天、地、人的帝王的王相通。于是帝王用玉来表示上天的旨意,作为权威的象征。如先秦典籍《左传》记载,“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禹与诸侯相约在涂山开会,参与的国家使者执着玉器前来,为什么与会诸侯不拿其他的物件而是拿着玉器,可见玉器在那个时候已经是作为权力的象征了。

据考古挖掘研究,玉刀来源于新石器时代的石刀,但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已经脱离实用,成为权杖的象征。七孔大玉刀虽然具有战形器的形状,但从其纹饰的精美程度来看,应该脱离了作为战争用器的可能,而是作为礼仪权杖的象征的可能性更大。有的学者根据玉刀局部上有黄色沁,认为是血迹渗进玉里并且经过时间长期的洗礼后,导致变成了现在看到的这种颜色。

七孔玉刀的作用

玉刀为什么会沾上血迹,既然不是用于战争,人们自然会联想到与杀人有关,于是在此基础上认为七孔大玉刀不是作为礼仪权杖的象征,而是作为杀人的刑具。对夏代的刑法我们现在不能完全地了解清楚,但根据古代文献的记载,可以略知一二。在夏没有建立之前,大禹认为在他的时代,德行已经开始衰落,已经比不上尧、舜时了,开始制作肉刑。他的儿子启推翻禅让制,继承了父亲的权力并建立了夏朝。

夏刑在大禹作刑的基础上继续加增。夏朝的刑法是相当多的,据郑玄为《周礼·秋官·司刑》作注说:“夏刑大辟二百,膑辟三百,宫辟五百,劓、墨各千。”大辟、膑、宫、劓、墨都是古代刑罚的名称,大辟是砍头的刑罚,膑是剔掉人的膝盖骨的刑罚,宫是阉割男性的生殖器的刑罚,劓是割掉鼻子的刑罚,墨是在脸上刺上字后涂上墨的刑罚。可见夏朝的刑法不仅类型多而且是很残酷的。其中的大辟就是死刑。夏朝到底是怎样执行死刑的,是吊死还是由人用刀杀头,或者是另外的死法?具体的细节现在就很难得知了。

但七孔大玉刀却具备了作为砍头工具这种功能,它的长度为65厘米,如果是作为装饰品,好像稍稍长了点,而且在上面钻了七个小孔,表达的是一种怎样的审美情趣,很难解释清楚;如果是作为行刑的用具,对它的长度和七个小孔都可以解释清楚。用刀杀人,刀的长度肯定要比人的头颅宽度长,另外刀上的七个小孔,可能就是拴绳子用的。在行刑的时候,把玉刀用活动的绳子拉起来,可以起到暂时稳定的作用,把人按在刀下面,然后把玉刀按下去,最后达到正法的目的。

这把七孔大玉刀由于年复一年的被当作杀人的刑具,尽管每次行刑结束后都要冲洗、擦拭,但刀上有时还是会残留有血迹,这些血迹慢慢地渗进到玉里,再经过几千年的保存,最后演化为我们现在看到的黄色沁。要彻底地了解这把七孔大玉刀的真正用途,最好的方法就是弄清楚夏朝是如何用玉的,即应理解夏代的玉文化。

七孔玉刀的作用

商、周以后的玉文化我们现今都知道得很清楚,不仅有文献的记载,还有出土的文物相印证。自夏朝以后中国就有了国家和阶级,进入到了文明社会。对于夏这个朝代的了解,现在是非常不够的。古代的典籍对夏朝的记载与商、周相比,要少得多,这就给我们理解夏朝的文化出现了障碍。虽然古人说夏代已经有册有典。可是现在已经看不到这些册和典了。

是古人记载的失误、还是后人对古人的记载进行了篡改,抑或是在流传过程中遗失了,或者现在还静静的深埋在某个不为人所知的地方?都不得而知了。从夏朝出土的墓葬来看,当时在各个方面用玉已经相当的频繁,并且在制造玉的工艺方面也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平,玉在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应该是很高的。

如果确实存在典和册,应该有一些关于玉方面的记载或者是相关方面的记载。只要找到相关的文献资料,再加上用出土的实物去印证,我们就可以弄清楚夏朝的玉文化了,对于七孔大玉刀用途之谜就可以迎刃而解。在没有更多的夏朝遗迹被挖掘和记载当时情况的有文字的册、典出现之前,七孔大玉刀到底是礼器还是凶器,或者具有其他的用途?只能是个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