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是古代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当时曹丕任命陈群制定此项制度,后来便一直沿用了400年之久。当然这也跟曹操唯才是举的理念有关,也正是因为曹操打破了以往对于挑选人才的方式,才让普通百姓也有了可以入仕的机会。作为古代三大选官方式之一,九品中正制的大致流程到底是怎样的呢?下面就为大家简单分析下九品中正制,以及它的来历,赶快来看看吧。

九品中正制是如何选拔人才的?九品中正制来历介绍

九品中正制属于荐举性质的一种选拔人才方式。荐举制由来已久,《史记》一开篇就记载黄帝“举风后、力牧、常先、大鸿以治民”。尧帝年老,咨询四位辅政大臣(四岳)谁能继承他的帝位,四岳表示没有人可以当此大位。帝尧说:“悉举贵戚及疏远隐匿者”,于是四岳“咸荐虞舜”。尧帝曰“可”,然后派了自己两个女儿和九个儿子随行虞舜左右,对他进行了长达二十年的考察,让他摄政八年,尧帝在舜帝摄政八年后死去,舜帝给尧帝守丧三年后登上帝位。

《论语》也记载了孔子关于这种人才选拔制度的论述。冉雍为季氏宰臣,向孔子询问如何为政。孔子告诉他,要举荐贤才。冉雍再问:“焉知贤才而举之?”孔子曰:“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就是说,把你熟悉的人才全部提拔上来。那些你不熟悉的人才,自然有人会向你举荐。

秦汉以降,这种荐举人才的制度逐步完善,而且建立了以“经学、笺奏、试孝廉”等“经明行修”四项内容为客观标准的察举征辟制度,也就是我们通常熟知的“举孝廉”。自古领导用人,其实只要两条:一要放心,二要省心。于是要求下属一有忠心,二有廉心。为了尽量降低试错成本,所以不能在一个人走上工作岗位之后再考察其是否忠诚廉洁,因此就得从起跑线开始抓起。这个起跑线就是家庭,其核心考察标准就是“孝”。因为儒家所提倡的伦理秩序为由内而外,由亲及疏的扩展,将起点放在作为一个家庭成员的道德行为上,然后推及乡党,这是汉时人物观察的基础。

这个制度的设计理念源于春秋时期的杰出政治理论家孔子,孔子认为,一个人在家孝敬父母,出去就会尊敬领导。在家勤劳肯干,出去就会忠于职守。很少有在家忠孝廉悌而出去犯上作乱的。因此一个人首先要“修身齐家”,然后才能“治国平天下”。或曰,孝可以考察,那么廉怎么考察呢,他又没有官做。其实一个人廉洁与否跟是否出仕是两码事。廉主要要求的是一个人的道德操守,而非职业操守。

九品中正制是如何选拔人才的?九品中正制来历介绍

《世说新语 德行》篇记载了管宁和华歆的故事:管宁和华歆一起在菜园中锄草,忽然掘出一片金子。管宁一锄头就把这块金子锄走了,与除去瓦块石头没有区别。可是华歆却把这块金子拿起来看了看,然后才远远扔掉(捉而掷之)。两人又一起在一张席子上读书,门外忽有贵人的车队经过(有乘轩冕过门者),管宁读书如故,华歆废书出观。管宁遂割席分坐,说道:“你不是我的朋友”(子非吾友也)。时人由此看出管宁是个廉洁自律的人,而华歆心怀贪念,汲汲追求富贵。而国家也从他们日常的作为和人们的评价考核该人能不能用。

举孝廉的程序是这样的:一个基层孝廉,首先要乡里上报郡里。乡里有三个官:有轶,三老,游徼。大乡郡直接管辖,有轶为郡守安排,掌一乡人,也就是乡长。如果是小乡,县里置一蔷夫。三老掌管教化,“凡有孝子顺孙,贞女义妇,让财救患,及学士为民法式者,皆扁表其门,以兴善行”。游徼禁盗,乡佐收税。郡守春天到各县调研视察,劝民农桑。秋冬派遣司法人员决疑审囚,以正国法。年终派人向州里汇报工作总结,并举孝廉。

孝廉比例为二十万举一人。黄仁宇先生分析过举孝廉的弊端:“这样的选举,无从全部公正无私。被举者也不是像代议政治下的议员那样参与政事,而是各授官职。其影响所及只有使被举而得官者终生与举者、辟者保持恩泽的关系,而将公事视为次要”。

这样一来,一个出身“乡里”的士人其政治生涯主要操纵在那些在乡里有“品鉴”威望的权威手里,“名定于横巷”。“由于士人们的道德水平不是可以用临时的测验就能评量的,而要有经常的观察,因此宗族乡党的批评成为选举上最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凭借,失去这个环节,选举就无法进行”(唐长儒语)。因此宗族乡里成为士人权利的保障。那时的选人法皆“以土断定”“各由乡论”。

这种乡闾评议权往往掌握在本地大族出身、或者与本地大族有密切联系的名士手里,由少数人或一个人主持。每隔一个月,这样的评议会就会召开一次,称为“月旦评”。一个士人如果想在政治上获得地位便只有依附于若干主持清议的名士,如果能有幸获得优良评语,那么进可以入仕,退亦不失为名流。

九品中正制是如何选拔人才的?九品中正制来历介绍

如果不幸被这些名士下了不良评语,那么很有可能就被打入另册,仕途受到极大阻碍。如东晋时名士阮咸(阮籍侄儿)居母丧遭清议,“沉沦闾巷”。阮简(阮籍侄孙)居父丧遭清议,“废顿几三十年”。陈寿(《三国志》作者)在父丧期间生病,让婢女做了点丸药,还接见了前来探病的朋友,结果“乡党以为贬议,坐是沈滞者累年”。

史载:曹操年轻时行状不端,因此软磨硬缠想让品鉴大师许劭给他评价一下(常卑辞厚礼,求为己目),可是许劭看不起他的为人,坚决不给评价(劭鄙其人而不肯对)。曹操于是耍出自己的流氓脾气,找机会劫持了许劭,并且以许的安全相威胁(操乃伺隙胁劭)。许劭没办法,给他下了个“清平之奸贼,乱世之英雄。”的评语。曹操大悦而去。这里许劭并没有在曹操的淫威下屈服,而是以曹操的出身(宦官集团,寒门子弟)和日常品行(少机警,有权数,而任侠放荡,不治行业)作出客观评语(清平奸贼,乱世英雄)。而曹操得此一语,“由是知名”。

值得指出的是,这些品鉴大师都是“体制外”人士,本身并无官职,即使身有官职,他们对士人的评语也只是个人意见,并非官方言论。他们对士人们的评语最终只是政府操用人之权的权力人士对该士人的参考而非定论。就是说,也可以不参考。可是到了魏晋时期,这些品鉴大师就都成了官方人士,他们的品鉴意见就成了官方意见,因为政府把这项工作收归官有,彻底制度化了。这就是我们要说的“九品中正制”。

“建安之时,天下兴兵,衣冠士族,播迁故土,欲证源流,遽难委悉”。就是说,东汉末年由于战乱频仍,士人们遍布天下,各方割据政权在用人时没法按照乡里评价这一标准来选用官员,只好由官方专门设立一个评议机构,评议权威由官方任命,然后将士人们分为一到九品不同等级,政府依据这些等级按规定给官。这个制度是魏文帝曹丕创立的。

九品中正制是如何选拔人才的?九品中正制来历介绍

为了保证中正制度的彻底贯彻执行,中央政府给予了中正们极大的权限,他们可以“取州里清议,咸所归服,将以镇异同,一言议”。而且为了提高中正权威,禁止自觉评品不公者诉讼冤屈“清平者寡,故怨讼者众,听之则告讦无已,禁绝则侵枉无极。与其理讼之烦,犹愈侵枉之害。”“今禁诉讼,培一人之势,使得纵横,无所顾惮,诸受枉者抱怨积直,独不蒙天地无私之德”。其实由于各种因素的左右,这种评品自难做到完全公正公平,毛主席就对评级有句名言:“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评级时”。只要能照顾到绝大多数,那就说明这个政策还是良性可持续的政策。

中正分大中正和小中正。州设“都大中正”,郡设“中正”,为了区别大中正,也称小中正。换言之,大中正为小中正的上级部门,条属管理,不归地方政府管辖。先由郡中正“评次人才之高下,各为辈目”,然后上报州都中正“总其议”。理论上而言,大中正对小中正报上来的人员信息有督查核实之权责,会不定时派员下去明察暗访该名单的真实性,防止郡里舞弊徇私之风,杜绝“冤屈诉讼”之事发生。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可行,因为信息渠道单一,也没有那么多人手,下去巡察会流于形式“一州阔远,略不相识,访不得知,会复转访本郡先达,此为访中正实决于郡人”。而且会做很多无用功“百郡立中正,九州置都士,州闾与郡县希疏,如马齿不相识面,何缘别义理”。换言之,一般而言大中正对各地小中正报上来的人员信息是认可的,没有特殊情况是不会反对的。

东晋时大小中正皆为中央直接任命,由现任官员兼任,而且必须是中央政府官员。因为这样政府才易于控制,而且也易于吏部联系“州郡县俱置大小中正,各以本处人任。诸府公卿及台省郎吏有德充才盛者为之”。小中正一般由大中正举荐,大小中正的属员称为“访问”。中正的主要任务为品第人物,以备政府用人的根据。

九品中正制是如何选拔人才的?九品中正制来历介绍

理论上所有官员的任用提拔,必须要经过中正审查这一道手续。“若吏部选用,必下中正”。就是说,中正主要任务为负责给相关人事组织部门提供备选干部的档案资料。“访问”的任务很明显,就是到备选士人所在的基层去走访查问,看看他的家世背景,是否孝廉,名声是否符合他的德行之类。然后将这些第一手资料汇总上报,供中正给该士人作出“品题”。

中正一般给吏部提供三项资料:家世、状、品。

家世也称“薄阀”,全称“薄录阀阅”,也就是该士人的家世档案,尤其对门族何处和父祖二代官职要具体掌握。“征其人居,及父祖官名”。

状即行状,即该士人的日常行为表现。先由访问到乡里明察暗访,将该士人的行状具体上报,然后由中正对该行状下个言简意赅的概括式评语。少则两三字,多则十几字不等。如“德优能少”“能清言明,理文义可观”等等。

品即定品。也就是根据该士人的家世和行状从一品到九品之间定一个品级。中正品第人物每隔三年调整一次。最上品为一品,可是一品只在理论上存在,徒有其名而已,无人可以得到,因此实际上二品为最高。理论上一到三品为上品,三品以下皆为卑品。实际上三品已经不受尊重,只有二品才是上品。“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自此以还,遂成卑庶”。一般而言,大中正皆由二品官员担任。二品官员之卓著出众者称为“灼然二品”或者“二品之精”等等,但是不升一品。二品身份的官员称为“清官”。

中正品第用黄纸写定,藏于司徒府,以备选用举人时候参考。如果该士人的品第发生变化,中正就要及时通知司徒府修正黄纸。如果司徒府觉得中正定品不当,也可以要求该中正重新定品。但是中正的责任很小,几乎没有。“以一国之重,无赏罚之防”。如果该士人被司徒府任用提拔,那么即使他的行为与品状不否,中正也不负任何失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