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刻艺术,是书法(主要是篆书)和镌刻(包括凿、铸)结合,来制作印章的艺术,是汉字特有的艺术形式。篆刻兴起于先秦,盛于汉,衰于晋,败于唐、宋,复兴于明,中兴于清。迄今已有三千七百多年的历史。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篆刻的章法要领吧!

一、平正、匀落

这是最基本的要领,就是要使印文安排得匀称妥贴。但值得注意的是,不能将笔划故作盘曲的姿态填满空间,也不能如铅字一样呆板。一般以笔划繁者不觉其繁,笔划少者不觉其少的处理手法为主。汉印及名家中不乏佳作,可细细体会。

篆刻的章法要领

二、疏密统一

对印面文字笔划多寡差别较大的印,古人有时以“宽可走马,密不容针”的方法处理,对多划字不让其占地多,对少划字反给予较多的地位,从而使疏密对比更强烈,给人以深刻的印象。有时还可调整文字的异体和繁体,人为地安排疏密(如万、无、一等)要彼此统一。

三、巧拙、粗细

印章的风格应提倡多样,“巧”“拙”是两种不同的风格。但追求“巧”不能失之纤媚:追求“拙”不能失之狂怪。印章文字中多巧者,则就参之以拙,文字中多拙者,则应参之以巧。在传统艺术中,“漂亮”并非好字眼,常作为贬义词,作者都不希望自己的作品被评为“太漂亮”的。印文的粗细,是在篆印时就得注意用笔,这与作者的书法和金石修养有关。应多的留意并分析摹仿古印及名家印中线条粗细的自然处理。

四、增减、重复

为求全印妥贴,对部分文字有时要作增减处理,但要注意,一印中切不可逐字增减,增减的笔划也不能太多;增减要不碍字义,不失篆体。如增减后变成他字,或章法上并无需要而强自增减,全弄巧成拙。

印中有重复字接连出现,一般以二小点代替,如不接连出现,则要变化篆刻,以不致雷同,单调。

五、挪让、呼应

挪让即在字有空处无法填实,或一字笔划无法使之平正方直时,伸缩文字所占地位,移动文字笔划的位置,使全印气势宽展的办法。呼应这里主要指在章法上两个相同的局部,(包括空间)经过人为的强调,使之起到此呼彼应作用的一种手段,一般有“对角呼应”、“并头呼应”、“盘曲呼应”、“留红呼应”等。

六、盘曲、变化

字体有的带方势,有的带圆势,有屈曲、有的平直,为求章法上的协调,对个别字可作屈伸方圆处理,但一切应视印文而定。同一内容,如要求连刻数印就要变化字体,或增减、调整其字体结构、位置、或加置印框,或变化流派风格,变化朱白等,以使其不相雷同,就是对几根平行线条,也应使粗、细、长短、波折、顿挫、斜度等取得变化冲破平淡、板滞局面。

七、穿插、笔

有时为了打破平板的章法,使字与字相互顾盼,往往将其中笔划随势伸缩,上穿下联以达到气贯势连。但采用此法宜慎重,以免弄巧成拙。有时白文印笔划繁多琐碎或平行线条过多,则可对文字作“笔”处理,使全印浑为一体。并笔相当于书画上的“墨渗”但往往化到一定程度而止,在外围要防臃肿,在内心必留细眼,而不是随意信手所能达到的。在临印时应留心学习名印中的笔法。

八、留红、空白

印章的留空处,在白文叫留红,朱文称空白。尤其白文,大块留红,可以给读者强烈的印象。篆刻讲究方寸之地“分朱布白”,这“布白”也即留出空处,实在是最要紧的事。好比造屋,设计前,先得定好门窗地位一样,在设计印稿时也得规划好何处留空,这种范例,在古印及名家中是不少见的。

九、离合、变形

离是将字形太局促者分开、使者宽展;合是将字形太散漫者连一体,不致造成几个字的感觉。但要离合有伦错落有致,离不致散,合不致局促才好。有些字笔划繁简不一,线条排列方圆杂陈,就须变动其字体的一部分地位,使之化长为方,或化方为长,以取得统一调和,给人一种新鲜感。

十、文、合文

印章文字一般是从上到下、从右到左地排列,但有时为了布局上的需要,将繁简悬殊的文字安排得斜角对称,将文字的次序作逆时针方向处理,就是“文”。有时为将单数字排列成双数字那样均衡,或将一简一繁的文字或两个较简单的文字处理成只占一个字的地位,这便是“合文”。

十一、草、隶、楷外文字

除篆书以外其它文字入印古已有之,须参考“元押”、“龙门二十品”、“汉简”等资料,使之有金石息。偶以外文字母入印,也要以汉字结构变能处理,使之与其它浑然一体。很重要的是必要多多揣摩有关的传统资料及名家作品。

十二、加边,界划

在创作中,为求全套印谱之形式多变,可以依照古印的形式,在印章中加以各类界划,边框。所要注意的是,是所采取的界划同所配的文字要合乎印章的传统体制如在周秦格式中,填以汉印文字或宋元文字,就显得不伦不类了。

十三、十宜十忌

十宜:笔划、字多的印宜排得安详;笔划、字数少的印宜排列得沉着;方笔方形字宜丰满;圆笔或圆形笔宜挺劲;单笔无所依者挺而略带濡涩;有相同的笔划的字宜紧凑而排列得有参差;多转折之字宜灵活;字的横划或直划宜刻得浑厚;朱文一般宜刻得秀劲;白文一般宜刻得质朴。

十忌:

笔划方正忌板;笔划圆转忌滑;字数少忌散漫;字数多忌杂乱;巧忌纤媚;拙忌狂怪;笔划瘦忌单薄;笔划肥忌臃肿;笔划转折忌露角;字之起笔,终笔忌尖而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