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五经(是希伯来圣经最初的五部经典:《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希伯来文称涛如阿תּוֹרָה,为教导、指示及律法的意思。它是犹太教(Judaism)经典中最重要的部分。同时它也是公元前6世纪以前唯一的一部希伯来法律汇编,并作为犹太国国家的法律规范。其主要思想是:神的创造、人的尊严与堕落、神的救赎、神的拣选、神的立约、神的律法。

摩西五经是哪五经

简介

摩西五经是希伯来圣经最初的五部经典,希伯来文称涛如阿תּוֹרָה,为教导、指示及律法的意思。全经用犹太人最古老的希伯来文写成。又称为律法书、摩西律法(Torat Mosheתּוֹרַת־מֹשֶׁה)。是犹太教经典中最重要的部分。同时它也是公元前6世纪以前唯一的一部希伯来法律汇编,并作为犹太国国家的法律规范。犹太国被灭亡后,它仍以习惯法的形式自动调节犹太人的生活。犹太人相传它是由摩西接受上帝的启示而撰写,内容是古代的以色列人民间故事。

但因为《申命记》纪录到摩西死后之事,因此作者是否为摩西或者该经卷是否经后人增改,仍有争议。有人认为五经最后一部分是摩西临终吩咐约书亚完成。

内容

在《圣经》原文里,五卷经文是不分开的,包括:

《创世记》(בראשית,Bereshit:“起初…”之意),描述关于上帝创造世界和人类起源和遭遇的故事,旨在说明以色列民族的历史是在上帝的旨意下开展的,以色列人应该世代铭记上帝的恩惠,侍奉上帝。

《出埃及记》(שמות,Shemot:“名字”之意)、,描述了以色列人在摩西的带领下逃出埃及的故事,其中著名的“摩西十诫”就出自此章。

《利未记》(ויקרא,Vayyiqra:“他称为…”之意),称为“先知法典”或者“祭祀法典”,因为祭祀按照规定都应该出自于利未部落。

《民数记》(במדבר,Bammidbar:“在沙漠…”之意),此卷中因多数提到户口调查和士兵登记而得名。

《申命记》(דברים,Devarim:“经文”或“演讲”之意),申命意在“重申法律”,但有人怀疑此为“托古改制”之作,实际是服务于宗教改革的。

五卷经书名字皆取希伯来文经文第一个希伯来文字为名。

主要思想

摩西五经主要思想是六个重要的教义:

1.神的创造

2.人的尊严与堕落

3.神的救赎

4.神的拣选

5.神的立约

6.神的律法

相关研究

早期研究

犹太教与早期基督教认为摩西是五经作者,而《申命记》末章记载摩西死和埋葬的段落则系后人所撰。

10~11世纪,西班牙犹太拉比以撒·雅苏斯指出《创世记》36章31节有"以色列未有君王治理以先……"之语,说明写书时已在有君王治理之后;犹太学者伊本·以斯拉指出五经的一些段落不可能为摩西本人所写,其中那些称赞摩西的话,如“摩西为人极其谦和,胜过世上的众人”(《民数记》12章)、“摩西在埃及地法老臣仆和百姓的眼中看为极大”(《出埃及记》11章)以及五经中经常出现的第三人称格式,如“摩西将耶和华的命令都写上”(《出埃及记》24章)等,都说明作者不是摩西。

16世纪宗教改革之后,有更多人否定摩西是五经作者。马丁·路德的同事卡尔斯塔特对摩西是五经作者的传统看法表示怀疑。路德则认为五经中包括了晚于摩西时代的材料。18世纪阿斯特鲁发现《创世记》中对神有“耶和华”与“上帝”(神)两种称呼;他将不同称呼的段落互作比较,发现两者之间常有重复和差异。据此断定摩西写《创世记》时手头有两种文稿资料,一种资料称神为耶和华,另一种称神为上帝。

以后德国人爱希豪恩将阿斯特鲁的考证方法,从《创世记》推及全部五经,进而认为摩西并非五经作者,五经是由几种文稿底本组合而成。1833年法国人勒乌斯认为《申命记》的资料出于公元前621年犹大王约西亚修建圣殿之时,《利未记》资料则出于巴比伦被掳时期。此后五经的底本学说逐渐系统化,其中较流行的是格拉夫-魏耳豪森的四底本学说。

四底本学说

四底本学说认为五经主要由四种底本资料组合而成,其主要论据是五经各部分之间有许多重复与不一致之处。

例如《创世记》1章和2章中有两个不同的创世故事,两个故事记载上帝创造人和动、植物的先后顺序不同;创造者的名字不同,一称上帝,一称耶和华上帝;创造的手段不同,一是创造者以命令创造,如“上帝说”如何如何,“事就这样成了”,一为耶和华亲手创造,如称耶和华用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将所造的人安置在伊甸园里。其次,《创世记》4章和5章中有两个类似的家谱,显为同一家谱但出自不同的底本资料,4章家谱的文字风格类似第二创世故事,5章的则类似第一创世故事。

《创世记》其他部分也有两种资料组合的痕迹,如6章和7章中关于挪亚带入方舟的动物,一处称各种动物各带进一公一母,另一处则称带进七公七母洁净的动物;37章中一处称约瑟被哥哥卖给以实玛利人,接着却称他被卖给米甸商人。

此外,《创世记》有同一事件重复记述的情况,如上帝两次应许亚伯拉罕老年得子,亚伯拉罕两次称妻为妹以保全自己。五经中的律法部分也常有重复或差异,如关于买奴的条例有三次互有出入的规定(《利未记》25章、《申命记》15章和《出埃及记》21章),可见五经中含有来自不同底本的三组律法。

四底本组合学说认为,从内容和资料结构角度来看,五经和《约书亚记》可以构成一个合理完整的单元。进而推论出《约书亚记》是五经的真正结束,因此可合称为“六经”。组合六经的四种底本资料分别称为"耶典"、“神典”、“申典”和“祭典”:

①耶典(J)。为一纪事史,约于公元前850年写于巴勒斯坦南部的犹大国。内容包括上帝创造世界、始祖犯罪、洪水灭世,然后着重记述亚伯拉罕和诸族长的事迹、出埃及、旷野经历至摩西离世前的历史。神的名称用耶和华,故称耶典或J,即Jehovah(耶和华)的起始字母。

②神典(E)。为另一种简要纪事史,约于公元前750年写于巴勒斯坦北部的以色列国。自族长亚伯拉罕起首,内容类似耶典,常与耶典的资料相交织。神的名称用上帝,故称神典或E,即希伯来文Elohim(上帝)的起始字母。

③申典(D)。公元前621年犹大王约西亚修建圣殿时发现的律法书,约成书于公元前650年。为《申命记》的中心部分,故称申典或D,即Deuteronomy(《申命记》)的起始字母。

④祭典(P)。为五经编集的基础底本,从第一创世故事开始,贯穿《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除历史叙述的部分外,主要是关于祭司律法和祭礼仪文的规定。约编集于公元前500~前400年间,它代表祭司的观点,故称祭典或P,即Priest(祭司)的起始字母。

公元前722年以色列国灭亡后,耶典和神典被综合编为“耶神典”(JE)。约在公元前6世纪又被综合成为“耶神申典”(JED)到尼希米、以斯拉时代,代表祭司观点的编者将祭典作为框架和耶神申典进行组合编集,约公元前400年,JEDP四种文稿组合成目前的五经。是为JEDP四底本说。

研究的深入

从阿斯特鲁、格拉夫-魏耳豪森至今,五经底本学说仍在继续研讨与发展。近几十年来,对四种底本资料的分析研究更趋精细,如从J中分出J(SUB)1(/SUB)、J(SUB)2(/SUB),D中分出修订的D(SUB)S(/SUB)将P分为P(SUB)A(/SUB)、P(SUB)B(/SUB)等。这种研究称为“文学分析”。

此外有以衮克尔为代表的德国学者进行的体裁考证,从比较宗教学角度研究近东一带的古代宗教,以其他民族类同的文学资料与圣经的材料作体裁比较,鉴定圣经材料的来源与背景。在欧洲也有学者着重研究五经底本资料之前的口传材料。

国内深入研究

国内著名学者何新,曾发表博文《圣经与犹太人》、《历史上的真假希腊》、《国人一直不理解的犹太、以色列与锡安主义运动》等相关文章,并出版如下与摩西五经及古希腊文明相关的研究著作:

《诸神的起源》(第一版)三联书店1985

《诸神的起源》(新版)光明日报出版社1997

《诸神的起源》(日文版)日本东京树花舍1998(韩文版)韩国东文堂1990

《希腊伪史考》同心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