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数以千计的竹简和近百版木牍,使多种古代文献2000年后重见天日,是我国简牍发现史上的又一次重大发现,也是江西考古史上的首次发现。从目前竹简的实验室初步清理和保护情况看,其内容大约包括《悼亡赋》、《论语》、《易经》、《礼记》、《医书》、《五色食胜》等部分。其中《悼亡赋》中出现描写冢墓的文字等;《易经》的经文首先解释卦名的涵义,然后自《彖》传以下的内容与选择类《日书》类似,它虽然在排序上与传世《易经》相同,但又在内容上和传世《易经》差别较大;医书的内容与养生和房中术有关,它在马王堆帛书《天下至道谈》中记述的“八道”之上,增加“虚”“实”二者而成为“十道”;《五色食胜》记述是以五种颜色代表相应食物,类比于“五行”相生相克的方术类内容。木牍大约包括属遣策类的签牌和奏牍。签牌是系在竹木笥或漆箱上的标签,上面写有盛器的编号及所盛物品的名称和数量等;奏牍是墓主人上奏皇帝、皇太后的奏章副本。

海昏侯墓中有哪些陪葬品

第二,出土的整套乐器,包括两架编钟、一架编磬、琴、瑟、排箫、笙和三十六尊伎乐木俑,形象再现了西汉列侯的用乐制度。特别是两架编钟、一架编磬和三十六尊伎乐俑反映了汉代继承《周礼》中规定“诸侯轩悬”(诸侯三面,缺北面,形似车舆,称为“轩悬”),乐舞“六佾”(36人)的乐悬、舞列制度。

第三,外藏车马坑出土的五辆实用安车和二十匹马、甬道内出土的属于导车性质的两辆三马双辕彩绘偶乐车、甬道东、西两侧车马库出土的属于从车性质的多部偶车马、仪仗类随伺木俑,反映了西汉列侯车舆、出行制度。特别是两辆偶乐车,一辆为配有一件实用青铜錞于和四件青铜铙的金车,一辆为配有建鼓的鼓车,这种“金车、鼓车并用”的搭配组合为西汉列侯的车輿、出行制度作了全新的诠释,而且这种出行制度可能与先秦时期的军乐有关。

第四,出土的大量青铜、漆皮陶酒器和厨具,特别是带有“昌邑食官”、“籍田”等文字的青铜鼎、灯,反映了西汉时期的“食官”系统、饮食文化和“重农”的祭祀制度。

第五,出土的10余吨、约200万枚五铢钱,反映了西汉王朝的“赙赠”制度。

第六,378件马蹄和麟趾金、金饼、金板的出土是我国汉墓考古史上保存最完整、数量最集中的一次发现。358件马蹄金、麟趾金和金饼分别出在主椁室西室北部和主棺柩内、外棺之间的南部,而20块金板仅出在主棺柩内、外棺之间的南部。主椁室西室北部为一盒马蹄金和麟趾金,其中马蹄金15件、麟趾金10件;二盒金饼,分别为88件和99件以及另外2件金饼;主棺柩内、外棺之间的南部出马蹄金33件、麟趾金15件、金饼96件。马蹄金和麟趾金为西汉皇帝“协祥瑞”而制颁赐给诸侯王的纪念品,采用花丝镶嵌等细金工艺制作,有的分别带有“上”、“中”、“下”三字,有的还镶嵌琉璃(玻璃)。金饼和金板则是具有储藏功能的硬通货,它们作为墓主生前的储备黄金与西汉时期每年8月天子献酎饮酎祭祀宗庙时,诸侯王和列侯都要按封国人口数献黄金助祭,如所献黄金份量或成色不足,王削县,侯免国的酎金制度有关。

第七,大量工艺精湛的错金银、包金、鎏金铜器,如车马器、乐器、龙形帷帐帐钩、博山炉、连枝灯、雁鱼灯、鼎、染炉、“火锅”、“蒸馏器”、铜镜、铜镇等;玉器,如透雕龙、虎、凤纹饰的韘形佩、玉璧、玉环、玉剑具、组玉佩、玉带钩、玉耳杯、玉印等;宝石,如玛瑙、绿松石、琥珀等;图案精美的漆器,如绘制孔子及其弟子画像和记载他们生平的漆屏风、围棋盘、耳杯、扣银边的漆盘、贴金片的漆奁、漆樽、镶玉石和玛瑙的几案等;均显示出西汉时期手工业高超的工艺水平,再现了西汉时期高等级贵族的奢华生活,是西汉列侯“事死如事生”的典型标本。特别是带有器物制造者名字、机构、器物大小、重量、材料与人工费用、制造时间等文字的漆器、铜器和椁板,反映了春秋战国以来手工业生产的“物勒工名”制度。另外在一件青铜豆形灯座上,清晰刻有“南昌”二字,这是关于“南昌”城的最早、最珍贵实物资料。